西府办函〔2021〕32号
区直各有关部门,蔡官镇人民政府、中国电信安顺分公司、中国移动安顺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顺分公司: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可能发生和已发生爆仓引起沿原井口流出的矿井废水对乐平河中下游居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用水质量造成威胁,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可能发生和已发生爆仓引起沿原井口流出的矿井废水对乐平河中下游居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用水质量造成威胁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应急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在西秀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成立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西秀区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自然资源副主任、西秀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局长组成,成员由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西秀区应急局、西秀区水务局、蔡官镇人民政府、中国电信安顺分公司、中国移动安顺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顺分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应急指挥工作;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矿巷道封堵爆仓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处置矿巷道封堵爆仓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与平坝区形成联动机制(联系电话:0851-34224258),及时做好与平坝区在处置矿巷道封堵爆仓的协调与联系,建议启动平坝区应急处置预案,并协助平坝区做好其辖区范围的人员救助工作。
2.1.3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西秀区自然资源局,主任由西秀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西秀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负责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接警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的重要信息,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执行指挥部决定;负责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提供应急处置保障,负责组织建立应急综合保障体系。
2.1.4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省、市政府上报工作信息,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调整,组织审查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应急预案。
西秀区水务局:负责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灾害发生后做好辖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保障。
西秀区应急局: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指挥部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统筹安排受灾群众救助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负责提供周边煤矿水源情况,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周边煤矿水文资源调查。
西秀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地质水文调查及地面截、排水工作,对矿井开采及影响范围进行综合治理;负责巷道岩层顶部做好地表排水工作,采取有效的封闭和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巷道对围岩造成不良影响。负责巷道封堵后洞内挡墙、洞外挡墙的监护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负责组织协调次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矿井废水的日常监测;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水质情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
蔡官镇人民政府:负责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及辖区内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协助平坝区做好其范围内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中国电信安顺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顺分公司、中国移动安顺分公司:负责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巷道封堵爆仓灾害发生后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及时排除通讯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3 预测、预警和御灾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西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巷道封堵后洞内挡墙、洞外挡墙的监护工作。一旦出现爆仓征兆,第一时间报告西秀区人民政府和指挥部。
3.2 预警
一旦发现爆仓征兆或有扩大迹象时,西秀区自然资源局、蔡官镇人民政府通过分析、研判,做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及研判结果报西秀区人民政府和指挥部。
3.3 预警行动
预警发出后,蔡官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相应预案做好防御准备和处置,及时发出通报,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平坝区有关乡镇和部门,做好辖区内群众转移疏散的准备工作。
4 信息报送
各有关部门和蔡官镇人民政府是向指挥部报告灾害信息的责任主体,发生爆仓灾害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向西秀区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报告。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道路等损失情况。
5 应急处置
5.1 基本应急程序
爆仓灾害发生后,蔡官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告西秀区人民政府和指挥部,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后,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并调配所需应急资源;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上级部门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应急处置结束后,转入后期处置工作阶段。
5.2 应急处置
5.2.1 爆仓灾害发生后,蔡官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先期处置,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2.2 蔡官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及时向西秀区、平坝区人民政府和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爆仓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指挥部研究决定。
5.2.3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明确工作组参与处置爆仓灾害的工作职责;全程跟踪爆仓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自然资源、应急、水务、工信、乡镇等应急救援;迅速控制事态,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工作;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保障现场交通、通信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5.3 扩大应急
当爆仓灾害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现场指挥部提出扩大应急建议报西秀区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扩大应急决定作出后,由西秀区人民政府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
5.4 应急结束
5.4.1 爆仓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5.4.2 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向西秀区人民政府提交处置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灾害处置情况、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蔡官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现场清理,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灾害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群众,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6.2 应急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表现突出者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总结报告要及时上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