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办函〔2022〕124号
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依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列入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 对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程序办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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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要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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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秀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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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顺市西秀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区农业农村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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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秀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区妇联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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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秀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区妇联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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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区教育和科技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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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顺市西秀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区应急管理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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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顺市西秀区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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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顺市西秀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区司法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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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顺市西秀区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 |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区司法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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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西秀区产业园区(贵州西秀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西秀区产业园区 |
第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