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我省自然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19〕882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西秀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组验收通过。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西秀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于发布此公告之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西秀区(含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
2.西秀区(含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