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城郊街道,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4号)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顺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安府办函〔2022〕25号)的要求,为全面掌握全区土壤资源状况和土壤质量变化趋势等情况。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西秀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跃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 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 松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 肸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锦秀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前程 区财政局会计中心核算主任
孙 奥 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光泽 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 波 区统计局副局长
肖成华 区林业局副局长
周祖林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土壤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统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高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祖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做好全区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城郊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普查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共分为三个阶段。2022年示范县启动普查;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
2022年,完成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方案制定、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开展培训宣传等工作
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
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区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区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区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二)经费保障。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由中央、省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技术保障。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强化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
(四)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