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轻我区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贵州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实施意见》(黔水保委办字〔2024〕11号)等有关规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并通过贵州省水利厅审核,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本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东屯乡、黄腊乡、鸡场乡、刘官乡、新场乡、岩腊乡、杨武乡、蔡官镇、大西桥镇、轿子山镇、旧州镇、龙宫镇、宁谷镇、七眼桥镇、双堡镇、宋旗镇、幺铺镇、华西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东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事处、南街街道办事处、西航街道办事处共24个乡(镇、街道),共划定1124个图斑,总面积为21192.19公顷,占西秀区土地总面积的12.25%。
二、管控要求
(一)法律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管理要求:在本公告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不得开垦种植农作物。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保护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划定的范围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和性质,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仍受法律保护。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线不作为界定土地所有权或征收补偿的依据。
(二)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进行开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