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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2018/02/11 1.1k 阅读 335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我区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严惩以下十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以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主动投案自首、积极交代问题、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将酌情给予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箱投递的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110或区公安分局0851-33354190

区监察委0851-33223152(接受对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举报)

同时,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各乡(镇、办事处)设立举报箱。

特此通告

2018年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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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