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办发〔2020〕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西秀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秀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根据2019年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结合我区实际,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紧紧围绕市场、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第三方参照世界银行《2020营商环境报告》、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优化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使我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提升,力争2020年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第三方评估发现突出问题整治优化提升。对照国际高标准,着力整治优化提升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电、获得用水、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政务服务、市场监管、企业信心10项指标中存在的时间过长、环节过多、成本过高、提交材料过多、用电成本过高、满意度低、商务诚信度较低、企业投资意愿低等问题(详见附件2,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分解表)。
(二)全面落实省政府营商环境19个方面45项具体举措。对照《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营商环境19项指标牵头部门会同责任单位以办成“一件事”的全流程为核心,分别建立“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对牵头指标的工作全流程进行梳理,做好各项指标的培训指导和落实工作,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详见附件2,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分解表)。
(三)开展涉企服务效能整治优化提升。着力整治全区各级各部门在涉企服务中推诿扯皮、“踢皮球”等不担当的问题;办事拖拉、顶着不办、压着不理等不作为的问题;行政执法不规范、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乱作为的问题,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牵头单位:督促督办专项组;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区直相关部门)。
(四)开展项目大排查合同大兑现专项行动。在全区开展政府类招商引资(政策优惠类、资金扶持类、资源配置类及其他类)项目大排查合同大兑现专项行动,全面提高合同履约率,努力构建政府与企业“双承诺、双诚信”长效机制,全力提升政府公信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商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区各有关单位)。
(五)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将《条例》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内容,确保营商环境工作人员、一线窗口人员、企业服务人员等重点人员实现全覆盖,通过广大新闻媒体、政府官微等媒介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对照《条例》进行政策文件清理,加快制定《条例》配套规定和改革举措等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区商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区司法局、区直相关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成立领导小组(2020年5月)。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切实把工作做细抓实,达到预期目标。对全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进行完善,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组,分别为综合调度专项组、优化提升专项组和督促督办专项组,做到任务分工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详见附件1,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工作职责)。
(二)全面启动,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5月)。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以及区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参与到全区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工作中来。要聚焦重点工作内容,对标世界银行标准,5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优化提升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全面优化提升工作台账,明确时限和要求。
(三)明确责任,集中优化提升(2020年5月-12月)。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以及区直相关部门要聚焦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挂单集中整改优化提升,对存在问题做到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跨部门、跨层级、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为区级重点任务,由区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计划于5月份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指标宣讲和培训工作。
(四)督促检查,按时反馈信息 (2020年5月-12月)。区营商环境督促督办专项组将通过明察、暗访两种形式对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服务窗口单位、公共服务类企业营商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区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重点,在本系统本地区开展督促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改措施不力、群众反映突出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改、再优化、再提升,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改优化提升工作成效。同时加强信息报送,按月报送整改优化提升工作情况至优化提升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区商投局)。
(五)建章立制,总结工作经验(2020年5月-12月)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以及区直相关部门在全面优化提升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立、改、废、释结合,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及时有效对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形成全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底要对全区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进行深入总结,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
附件:1.西秀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工作职责
2.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清单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1
西秀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西秀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陈天一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朱亚军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杨德燚 区委常委、区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杨昆雅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
陈 红 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务服务中心(商投局)主任(局长)
董 莉 区人民法院院长
吴洪彬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王 幸 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万世春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 林 区城管局局长
赵 伟 区督查督办局局长
舒明玉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 海 区财政局局长
何 午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局长
王 峰 区水务局局长
朱光云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金兴成 区税务局局长
张 颀 区科技局局长
梁正宇 区司法局局长
袁东海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 健 区产业园区投促局局长
各专项组组长和副组长
负责统筹指导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定期召开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对指标部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指导各指标部门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组,分别为综合调度专项组、优化提升专项组和督促督办专项组。
二、各专项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调度专项组
组 长:王 幸 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唐 莎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承亮 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敏 区商投局副局长
张 杰 区商投局副局长
联络员:郭 建;联系电话:33835650,18798012314。
负责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调研研究,以及每月一次的调度会,向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统筹协调各指标牵头单位做好第三方评估时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二)优化提升专项组
组 长:王 幸 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李承亮 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程洪文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前龙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王华斌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 莎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金守书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尚有 区水务局副局长
朱 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肖茂群 区税务局副局长
王岳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伍琼辉 区科技局副局长
陈家会 区司法局副局长
蔡 洪 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朝虎 区政府办金融服务科负责人
联络员:郭 建;联系电话:33835650,18798012314。
下设办公室在区商投局,李承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
负责会同牵头指标涉及的责任部门分析研究指标体系,以办成“一件事”的全流程为核心,建立“分管区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工作联动机制;负责各项指标的工作推进,做好各项指标的顶层设计和培训指导,切实把省、市、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具体举措落到实处;在全区开展专项指标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单位)落实相关工作。
(三)督促督办专项组
组 长:娄兴卫 区督查督办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承亮 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黄俏梅 区商投局督查科科长
联络员:李承亮;电话:33835530;黄俏梅;电话:33835650。
负责督促区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的开展落实;组织服务对象为相关部门打分;走访企业、跟踪回访投诉件整改落实情况;陪同企业办事、核查所收集的问题线索等开展暗访。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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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清单暨营商环境 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分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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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2019年在全市6个县(区)中的排名 |
存在主要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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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办企业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等 |
第4名 |
开办时间过长,开办环节过多,开办成本过高,提交的材料过多。 |
|
2 |
办理建筑许可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等 |
第4名 |
办理建筑许可的开办时间过长,开办环节过多,开办成本过高,提交的材料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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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获得用电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第5名 |
获取用电时间过长、用电成本过高、电力缺乏可靠性、需提交的材料过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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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获得用水 |
区水务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第3名 |
获取用水环节过多、提交的材料过多、时间过长、成本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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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获得用气 |
区城管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等 |
区级未评估 |
获得用气时间长和用气成本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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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登记财产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
第6名 |
环节过多、时间过长、成本过高、材料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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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获得信贷 |
区政府办金融科 |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
第3名 |
获得信贷环节过多、时间过长、成本过高以及征信机构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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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纳税 |
区税务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医保局等 |
第4名 |
纳税次数过多,纳税时间较长,税费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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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政务服务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区大数据中心 |
第4名 |
政务网上服务能力较差、政务服务的便利度不高、满意度低和数据共享指数低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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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场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局等 |
第4名 |
市场监管覆盖率低、政务诚信度不高、商务诚信度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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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执行合同 |
区法院、区司法局 |
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 |
区级未评估 |
解决商业纠纷能力不强,效率低下,解决纠纷的费用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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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府采购 |
区财政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区级未评估 |
主要是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和缺乏对企业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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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投标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等 |
区级未评估 |
履约担保制度不完善等诸多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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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 |
区级未评估 |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不高和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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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包容普惠创新 |
区科技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
区级未评估 |
创新创业活跃度不高、人才流动不便利、市场开放度低和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不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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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劳动力市场监管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
区级未评估 |
2019年市、县未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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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跨进贸易 |
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级未评估 |
2019年市、县未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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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 |
区级未评估 |
2019年市、县未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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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办理破产 |
区法院 |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 |
区级未评估 |
2019年市、县未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