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西秀区2016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7〕41号)文件,按照变电站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地块规划明确的范围,现就土地征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位置及面积:位于新安办事处新哨村、麒麟村,东抵新哨村土地,南抵新哨村土地,西抵新哨村、麒麟村土地,北抵新哨村土地等。面积约为4亩,具体征地位置及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测绘为准。
二、补偿标准: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顺市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安府函〔2020〕76号)及《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项目土地征收地上附属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西府办发〔2019〕117 号)文件执行。
三、安置途径:对被征收村民采取货币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
四、本公告之日起 15 日内由新安办事处征收工作专班组织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被征收地块进行土地面积测绘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抢修、抢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