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整改,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西秀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整改方案》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秀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整改方案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安顺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市自然资源局的业务指导,为按时完成我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切实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整改,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不断提升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整改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整改的要求,深刻领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整改的重要意义,提升依法管地用地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树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
(二)确保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梳理2009年—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及2015年—2019年供地率问题,结合土地监测监管网中显示的疑似闲置土地,按照2018年武汉督查局反馈还未整改完毕的闲置土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项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清单,确保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得到及时、全面、彻底整改。
(三)提升管理水平
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土地管理政策体系,强化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整改,盘活存量土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推进土地利用管理的系统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三、整改内容
(一)完成2009年—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我区2009年—2017年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报件共64个,土地面积1997.1549公顷(已供应1404.9178公顷,批而未供592.2371公顷),今年我区已供地213.8499公顷,年度整改任务已完成。
(二)有序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利用,提高供地率。我区2015年—2019年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报件共47个,面积1629.29公顷,现已供应909.55公顷,供地率57.72%;2016年—2020年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报件共47个,面积1322.7015公顷,现已供应574.1325公顷,供地率43.41%。
(三)完成2018年武汉督察局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闲置土地。根据武汉督查局反馈,我区未整改到位的闲置土地共20宗,面积1161.6615亩,我区采取收回、督促开工建设等措施进行整改,武汉督查局拟通过9宗,剩余11宗未审查通过。
(四)完成土地监测监管网中显示的疑似闲置土地。根据土地监测监管网反馈的数据,我区2021年需清理闲置土地34宗,面积1466.85亩。
四、整改工作责任分解
(一)批而未供土地利用方面
1.目标任务:2021年8月前将2015—2019年供地率提高至60%;9月前将2016年—2020年供地率提供至60%。
2.整改措施:一是对有意向企业地块,采取出让、划拨、增存挂钩等方式,逐步化解批而未供土地;二是无意向地块项目,采取加大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三是对不符合规划的,通过按程序优化调整规划,确保土地最大利用。
3.责任单位:涉及各区直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及平台公司(详见附件2)。
4.责任人:涉及各区直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及平台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详见附件2)。
5.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二)2018年武汉督察局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闲置土地
1.目标任务:完成剩余11宗闲置土地整改任务。
2.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闲置情况,向企业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限时开工;二是对未按期进行开工的项目,采取立案收回进行处置,并及时将整改相关资料录入系统,消除土地闲置状态。
3.责任单位涉及各区直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及平台公司(详见附件3)。
4.责任人:涉及各区直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及平台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详见附件3)。
5.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三)土地监测监管网中显示的疑似闲置土地
1.目标任务:年底前完成闲置土地整改。
2.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闲置情况,向企业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限时开工;二是对未按期进行开工的项目,采取立案收回进行处置,并及时将整改相关资料录入系统,消除土地闲置状态。
3.责任单位:涉及各区直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及平台公司(详见附件4)。
4.责任人:涉及各区直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及平台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详见附件4)。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
区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统筹协调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下开展好相关工作。
1.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摸清全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底数,梳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责任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实施,并负责开展土地出让及闲置土地处置后的系统录入等工作。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征收拆迁、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
3.区商投局负责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区城管局、区教育局等负责配合区自然资源局抓好土地划拨相关工作。
4.各国有平台公司负责筹集摘牌资金,及时参与意向地块摘牌,对已摘牌的土地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建设,避免土地长期闲置。
5.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负责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征收拆迁、成本核算等相关工作。
(二)形成合力
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相关领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整改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做到信息共享,确保有序衔接,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从严督办
区政府要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进度迟缓的,采取通报批评、下达督办函、约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通过挂牌督办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类同题;对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