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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第6号

2021/08/19 1.1w 阅读 213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树立整洁、文明、有序的良好市容环境,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特发布本通告。

一、严禁在西秀区城区街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小区院落、广场、河道沿线、虹山湖沿线和其他公共场所焚烧钱纸和其他祭祀物品;严禁在虹山湖、贯城河漂放河灯;严禁印制、销售冥币等非法印刷品。

二、凡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劝导、制止,对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主动制止和纠正上述不文明行为,杜绝参与上述活动,凡违反本通告的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特此通告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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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