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2022年12月8日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复(自然资函〔2022〕14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和征地补偿安置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二、批准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四、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西秀区蔡官镇谷登坝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可瓦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仲家坝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樟树寨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关口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驿马寨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茅蕉坡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塘官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对长沙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王家庄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蔡官镇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西秀区轿子山镇虹龙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轿子山镇张官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轿子山镇大进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轿子山镇龙兴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轿子山镇大山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轿子山镇龙湖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轿子山镇永峰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轿子山镇郭家屯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轿子山镇河安村村民委员会。
西秀区七眼桥镇大齐鹞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七眼桥镇大塘河村村民委员会、西秀区七眼桥镇二铺村村民委员会。
五、被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上述村镇范围内,具体征地范围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六、被征收土地类别及面积:200.4587公顷(农用地181.1302公顷;建设用地9.2698公顷,未利用地10.0587公顷)。
七、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项目(西秀区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22﹞48号)执行。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项目(西秀区段)涉及各村居征地补偿标准为:
1.耕地:45210元/亩;
2.其他农用地:45210元/亩;
3.建设用地:45210元/亩;
4.未利用地:21530元/亩。
八、被征收土地人员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
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及地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被征地单位和农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按实地丈量调查确认的地类、面积及附着物的种类和数量实施征地补偿,请被征地单位或农户予以配合,并相互转告。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