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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堵漏洞 高质仲裁树权威

2022/09/06 2.4k 阅读 373 点赞

8月下旬,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仲裁案件纠错处理暂行办法》(安市劳人仲委[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

该《办法》的出台,贯彻“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纠错程序,主要解决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裁决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错过了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导致仲裁裁决生效;或者通过调解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后反悔,根据现行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合理的救济途径。为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仲裁权威,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调研,遂出台了该《办法》。

该《办法》的适用范围,主要针市、县(区)两级仲委会在1年内发现其作出的生效裁决存在五种情形之一(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导致处理结果错误的;仲裁庭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决的;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决的)或生效调解存在二种情形之一(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不合法),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撤销并重新审理。

在程序方面,该《办法》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选择权,对于县(区)仲委会办理的案件,可以向原审仲委会申请重新审理,也可以向市仲委会申请。同时也赋予了市仲委会重新审理案件的选择权,市仲委会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可决定提审案件或通知原审仲委会重新审理。该《办法》还对重新审理案件受理、审查、撤销等方面的时限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还在仲裁庭组成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办法》的出台,是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弥补了现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方面缺陷作出的有益探索,使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充分的保护,也更有利于仲裁办案质效的进一步提升和仲裁权威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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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