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黔府发〔2007〕13号)及《关于调整各市(州、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黔府函〔2007〕199号)要求,结合本辖区经济发展情况和税收征管实际,重新对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分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路段年税额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于一宗土地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等级范围内的,应本着从高原则,按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高一级的税额标准)确定。
二、未列入年税额标准表格内的支路及小街小巷,比照其附属主街道等段的下一等段执行。附属两条以上主街道等段的,应本着从高原则,按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高一级的税额标准)确定。
三、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原《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告(第21号)》同时废止。
附件:西秀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路段年税额表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秀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路段年税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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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段 等 级 |
征收范围 |
每平方米 年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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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等 |
中华南路;中华北路(到西水路路口);中华东路(到市府路红绿灯);中华西路;塔山东路;塔山西路;儒林路(东街小十字—簧学坝路口);顾府街;图书路;宋官巷;中华南路步行街; 体育路。 |
18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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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等 |
黄果树大街(萝卜冲路口—永丰大道交叉路口);市府路;龙泉路;龙青路(含交叉路段);青苑路;虹机厂;虹山湖路; 轿子山小区; 横二路(国际佳园后);中华东路(市府路红绿灯—迎晖大道交接处);南关厢路;市西路;大犁树街;南水路(含南水支路);红旗路;建新路;安平街;西水路;西山路;县府路;盔甲山路;圆通寺路;蒋衙街;小商品市场;西山市场;新大十字地下商场;龙井路(两可间到黄果树大街);市西路(往北至西水路延伸段);老大十字地下商场。 |
16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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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等 |
东山路;建军路;团结路;建设路;凤凰西路;凤凰东路;凤山路;金钟山路; 马鞍山路;七星街;许衙街;太和街;碧漾湾路;文庙巷;东林巷;儒林路(簧学坝路口—金匮街口);西街地下商场;熙春路;范衙街。 |
14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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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等 |
黄果树大街(开发区—萝卜冲路口、永丰大道交叉路口—头铺);武当路; 平坝路; 家运天城(三联学校—贵黄路);迎晖大道;永丰大道 ;中华北路(西水路路口—二环路);簧学坝路;人民路;合作路;育才路;蔡衙街;龙井街;教场路;牟家井巷;南山路;运输路;西城小街。 |
12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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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等 |
定安大道(飞机场—新安办事处范围);铁路平交—帆布厂(含帆布厂);龙潭路;货场路;温家巷;炮台街;水洞街;北山路;紫云路;萝卜冲;普定路(原县中—烈士墓); |
1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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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等 |
新安办事处,两六路(新安办事处—蔡官镇(中城建恒远),蔡官镇(中城建恒远)—青山十字路口; 安宁大道(安大厂路口——木山堡);贵安大道(头铺—平坝交接处); 1、七眼桥镇: 东至左将路口,西至交警队门口,桥头往北至二铺场坝,小关平改立叉路口往北至贵安大道 立交桥。 2、旧州镇 旧州居委会东街、南街、西街、北街、场坝五条完整主街道。 新南街、碧波路、陈兴路、文昌路、东环路整路段及镇农贸市场区域、卫生院南堤路整路段。 3、大西桥镇 东至中所村路口(贵安大道 连接口),西至鲍家屯带子街组与溪桥小镇交界处,南至大西桥到宏盛化工公司,北至大西桥居委会到 贵安大道小寨桥脚。 4、宁谷镇 东至龙泉寺路口,西抵贵州859台门口,南抵宁谷中学校门口,北抵宁谷中心小学门口。 5、双堡镇 东到旺场路口与双青村交叉处,南至杨武方向石门关曾绍忠处,北至旧州方向抵加油站交叉处,东屯方向抵兴德路交叉处。 6、蔡官镇 和谐大道,北斗大街,金银路、凤安路、安吉金街,蔡兴大道,七跳路(蔡兴大道路口至蔡官粮管所)。 7、轿子山镇 安轿公路(轿子山国土所到安轿铁路平交口),跳登场至轿子山安置房小区周边及附路。 |
8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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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区 |
3元/平方米 |
注:未列入上述表格内的支路及小街小巷,比照其附属主街道等段的下一等段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