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矿业集团公司及下属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26日全国、全省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7月24日省委紧急视频会议以及8月2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办发电〔2019〕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9〕9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重要指示精神及7月26日全国、全省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省委紧急视频会议、8月2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防控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西秀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陈天一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徐时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 幸 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何 午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曾 胜 区应急局局长
王 宁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各涉煤乡(镇)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由何午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三、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对象:辖区所有生产建设煤矿及停产停建矿井。
(二)时间安排: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自改及分析研判阶段(8月8日至8月31日)。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自身灾害特点,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自检内容,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统筹兼顾矿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工作,全面、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各类风险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作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依据。
2.重点排查阶段(8月8日至8月31日)。领导小组将进一步整合辖区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监管专家咨询组资源,对辖区各煤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煤矿已自查出并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不纳入责任追究范围。
3.整改落实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煤矿企业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出的隐患点和薄弱环节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并由集团公司复查验收合格后向监管部门申请复查,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四、检查内容
结合《贵州省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工作方案》《安顺市地质灾害“百千万”专项排查行动督查主要内容》《十二类消防安全突出危险整治要求》等检查内容,坚持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以矿井各大生产系统和瓦斯、顶板、水害防治、生产生活区域消防安全等为检查重点,查生产布局、采掘接续、设备设施等“硬件”和查制度措施、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劳动用工等“软件”相结合,参照《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表》内容,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真查、真改,全力消除和减轻生产安全威胁,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各煤矿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摸清矿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情况,主动查摆,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将对煤矿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主动查摆问题隐患的企业,以督促整改为主,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搪塞的企业,一经领导小组查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之前,要做好预警监测,一旦发生险情要快速响应、迅速处置。同时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及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工作,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立即撤人并按应急程序处置。
(四)对长期停产停建矿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涉煤乡镇、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四个一”要求,每一处停产停建矿井明确一名煤矿监管人员、一名驻矿安监员、一名涉煤乡镇工作人员、一名煤矿企业人员进行联合蹲守,严防矿井周边群众私挖滥采、煤矿企业擅自启封密闭组织生产作业。
(五)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区委有关规定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人:朱 松;电话:0851-33327932)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