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办发〔2020〕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秀区2020年固定资产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秀区2020年固定资产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和激励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区直相关部门及区级各平台公司抓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抓好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入库和固定资产投资上报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区直相关部门、区级各平台公司。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为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新增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入库情况、投资数据报送情况。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四条 评分细则以权重100 分计算。其中:投资目标任务工作占60分,新增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入库工作占20分,投资数据报送占20分。
(一)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60分):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数计60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可加10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并且目标完成率在50%以下的,该项不得分;年度目标完成率在50%及以上的(含50%),用完成率乘以60计分(如完成目标的80%,用80%×60分=48分)。
(二)新增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入库情况(20分):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制定的入库目标任务数计20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用完成率乘以20计分(如完成目标的80%,用80%×20分=16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每增加 1 个5000万元及以上亿元以下项目入库加1 分,增加 1 个亿元及以上3亿元以下项目入库加2 分,增加 3个亿元及以上项目入库加3 分,最高可加10分。
(三)投资数据报送情况(20分):在库项目(含房开项目)在每月上报数据时按建设进度及时上报和提供支撑材料并被认可的计20 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和提供支撑材料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支撑材料未被审核通过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五条 考核程序及方式
1.成立西秀区2020年固定资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陈天一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朱亚军任副组长,成员为区督查督办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2.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经区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区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年度各单位目标考核得分重要依据。
3.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完成情况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统计局认定数为准。
第五章 奖励细则
第六条 任务完成奖。年终根据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年度综合得分在 90 分以下的不予奖励,年度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类年度排名第一位的奖励 5万元,排名第二位的奖励3万元,排名第三位的奖励2万元;区直部门类年度排名第一位的奖励 5万元;平台公司类年度排名第一位的奖励 5万元,以上奖励经费作为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工作经费。
第七条 项目入库奖。入库一个5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奖励2000元;入库一个5000万元及以上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5000元,入库一个1亿元及以上2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10000元,入库一个2亿元及以上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15000元,入库一个3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20000元,入库一个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奖励30000元,最高奖励为30000元。在项目入库中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该奖励由所涉及的单位共同享受,奖励经费作为各单位项目入库的工作经费。
第八条 投资数据报送奖。用于每月奖励在上报数据时按要求及时上报和提供支撑材料并被认可的单位,当月贡献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奖励100元的工作经费;当月贡献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奖励200元的工作经费;当月贡献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300元的工作经费;当月贡献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奖励4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数据报送支撑材料费。
本办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