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办发〔202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 任:徐时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张 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 主 任:马 岭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主 任:胡炤燔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委 员:王 波 区财政局副局长
路 勇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景森 区司法局副局长
娄秀智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李应松 区工商联副主席
李 翔 区教育局副局长
江 澈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区棚改办副主任
邱云梅 区计生协会会长
于娜娜 区总工会副主席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胡炤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