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西秀区2017年度第一批次工业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8〕582号)《安顺市西秀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西产区规字(2021)01号地块土地征收工作的函》(安西园管函〔2021〕5号)文件,按照西产区规字(2021)01号明确的范围,现就土地征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位置及面积:位于新安办事处马军屯村西九号和西一号路夹角,东抵温氏项目地块,南抵西一号路,西抵西九号路,北抵马军屯村土地。面积为59.53亩,具体征地位置及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测绘为准。
二、补偿标准:按《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顺市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安府函〔2020〕76号)《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项目土地征收地上附属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西府办发〔2019〕117号)文件执行。
三、安置途径:对被征收村民采取货币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
四、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由新安办事处征收工作专班组织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被征收地块进行土地面积测绘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抢修、抢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