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西秀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2022/03/06 1.3w 阅读 59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安顺市西秀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西秀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按照《安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中心城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安市大气办函〔2022〕3号)要求,为确保完成2022年大气环境管理目标,守住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切实保障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协同推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确保完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西秀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专班,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黄兴旺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江澈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陈应胜 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局长

成员:赵伟 区督查督办局局长

陈前龙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罗勇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金松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洋 区城管局局长

齐兴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交警直属一、二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街道办事处主任,新型社区主任。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陈应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西秀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扬尘污染管控

1.严格管控工地施工扬尘。严控建筑拆迁工地、道路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避免扬尘在城区大范围扩散和累积。一是严控建筑拆迁工地扬尘。建筑拆迁工地需规范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冲洗平台、沉淀池等设施,湿法作业,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施工工地须配备洒水降尘设施并能正常运行,重点管控区域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堆土场、渣场等裸露地块必须覆盖、保湿,确保工地扬尘不扩散;二是严控道路市政施工工地扬尘。道路市政施工工地要提前做好扬尘控制预案,提前配备洒水降尘设施,施工期间做到少扬尘甚至不扬尘。(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

2.严格管控道路扬尘。一是加强城区道路保洁力度。城区主干道洒水频次每天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主干道每天不低于4次,重点时段、路段安排雾炮车作业;二是加强附带型扬尘管控。加强入城建筑物料运输、渣土运输等车辆清洁力度,加强脏车入城及运渣车“跑冒漏”检查力度,避免附带型扬尘在城区四处扩散。(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交警直属一、二大队)

3.严格管控工业扬尘。一是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烟粉尘排放;二是加大工业物料堆场、原料运输道路和其他粉尘无组织排放区域降尘设施运行监管力度;三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狠抓“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四是加强管控混凝土搅拌站及砂石矿山开采企业监管,严格规范企业生产活动,确保降尘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

(二)加强餐饮油烟管控

一是严格管控露天烧烤,严格执行露天烧烤管控相关规定;二是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鼓励指导餐饮业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并保证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规范餐饮业排放行为,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处理设施或油烟处理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店责令整改。(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

(三)严格加强焚烧管控

1.严格中心城区周边秸秆焚烧管控。加强管控中心城区周边重点乡镇夏收和秋收等重点时段秸秆焚烧行为,加大宣传、巡查力度,严格监督和管控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督查督办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禁止城区范围内露天散烧。加强巡查,严格执行中心城区禁燃区管控规定。(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

3.加强城区烟花爆竹限放禁放和特殊时段纸钱焚烧管控。加强宣传,加大管控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西秀分局、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

(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管控

加强中心城区范围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管控摸底排查,严格管控行业排放行为。针对臭氧污染预警时段,一是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建议实施错峰生产,例如汽修喷涂、建筑墙面粉刷、地坪喷漆、沥青路面改造、露天焊接等;二是强化低速货运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臭氧污染预警时段建议错峰入城或错峰作业;三是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治理设施维护和监管,定期开展城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测。(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直属交警一、二大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

(五)积极应对污染天气

综合安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污染预警信息、本地气象变化情况及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实际,积极响应,采取相应应急管控措施。按照《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西秀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18〕71号)(已废止),在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针对不同大气污染类型采取不同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部门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2年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明确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重点管控区域和时段,坚持“以时保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责任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本部门所承担任务进一步创新思路、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强部门联动,主动作为,力求实效。

(三)实施控污减排

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和特殊时段,及时预警,及时行动,对重点涉气排污企业实施符合实际的停限产管控计划,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和排放量。

(四)强化社会监督

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努力实现全民参与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氛围。

(五)强化问责制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管环保”的工作要求,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会同区督查督办局对各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辖区范围内出现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造成空气质量明显恶化(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及区督查督办局将有关问题移交区纪委区监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