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办函〔2022〕39号
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确保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顺利完成省政府对安顺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秀区2022年秸秆焚烧管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黄兴旺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跃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 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金坤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伟 区督查督办局局长
陈应胜 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局长
高 松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陈前龙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王 军 区林业局局长
张 颀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齐庆猛 区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周 勇 区农机中心主任
肖 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顾新丽 区气象局副局长
徐 荣 区督查督办局副局长
杨 茜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陈应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林琪同志为信息联络员。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东关街道、华西街道、新安街道。
三、督查时间、督查方式、督查内容
(一)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4月30日-6月24日
第二阶段:9月20日-11月20日
(二)督查方式
一是各督查组每日对督查的乡(镇)、街道进行明察暗访,并做好督查记录;二是发现焚烧火点,及时通知相关乡(镇)、街道30分钟内完成处置工作,未在时限内完成火点处置工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督查内容
1.是否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站、办、所)为成员的秸秆焚烧管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指导与开展秸秆焚烧管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秸秆焚烧管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2.是否安排专项的秸秆禁烧工作经费;
3.是否加大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宣传力度,强力营造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乡(镇)、街道是否有宣传车巡回宣传;是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手机短信进行宣传及发放宣传资料;是否实行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定人定点分片包保严防死守;是否印发《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告知书》《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秸秆禁烧公告》,是否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4.乡(镇)、街道办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死守,在督查中发现火点接到通知后,是否及时处置等;
5.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秸秆焚烧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6.秸秆禁烧有关措施执行情况;
7.秸秆综合利用信息及报送情况。
四、督查分组
成立八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各乡(镇)、东关街道、华西街道、新安街道进行督促检查。
第一组督查东关街道、华西街道、新安街道、宁谷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
负责人:杨 茜
联络员:林 琪(电话:15285727141)
第二组 督查七眼桥镇、大西桥镇。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张睿媛
联络员:陆 一(电话:电话13595304565)
第三组 督查蔡官镇、轿子山镇。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负责人:张益林
联络员:鲍吉宇(电话:18985315138)
第四组 督查新场乡、岩腊乡。
牵头单位:区教育和科技局
负责人:葛达权
联络员:曾永刚(电话:13885348134)
第五组 督查鸡场乡、杨武乡。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赵常志
联络员:朱海波(电话:18985308885)
第六组 督查双堡镇、东屯乡。
牵头单位:区农机中心
负责人:严章发
联络员:赵小虎(电话:18508539079)
第七组督查旧州镇、刘官乡、黄腊乡。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人:郑汝欣
联络员:张 胜(电话:18748651406)
第八组 负责不定时间不定点,对各乡(镇)、郊区街道及各督查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区督办督查局
负责人:徐 荣
联络员:沈水英(电话:18085345599)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督查人员及车辆由各督查小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针对发现的问题抓典型、促整改。对秸秆焚烧管控落实不力,出现焚烧现象、监管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督查工作实行一周一报制(特殊时段另行通知,实行一天一报制),各督查组要专门安排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每天督查情况报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联络员(林 琪,电话:15285727141),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汇总上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乡(镇)、东关街道、华西街道、新安街道每月20日前向区秸秆禁烧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开展自查情况,包括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采取的措施、投入的人力、物力、发现的火点数及处置措施、处罚的情况、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数量、面积,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等,并于6月24日前报送夏收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总结,11月30日前报送全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到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东关街道、华西街道、新安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因焚烧秸秆引起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区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市级通报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