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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2022年度提质改造耕地(旱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13 3.8k 阅读 449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秀区2022年度提质改造耕地(旱改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秀区2022年度提质改造耕地(旱改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补平衡政策而下达的指令性指标任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4号)及《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安市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全面统筹安排部署实施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全力推动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耕地提质改造指标任务是中央、省、市为着力有效破解我区耕地占补平衡瓶颈,全力保障全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需求。此项工作关系到我区基本农田稳定和耕地质量提高,关系到全区经济建设发展和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鉴于目前全区新增耕地指标缺失,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三郊街道办事处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市级2022年耕地提质改造及新增耕地指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破解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题的“金钥匙”,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打通渠道“算大账”,用足用活土地整治政策。2022年拟报市级计划目标任务如下:旱地改造水田2000亩和新增耕地(旱地)3000亩。现结合我区旱地改造水田潜力统计情况和建设用地每年需求量加以分析,拟待全区实施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20个,计划可取得新增水田指标10亩,可为全区财政创收2.5亿元,可为全区建设用地指标提供坚实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抓好我区提质改造耕地(旱地改水田)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全力保障全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需求,特成立西秀区2022年度提质改造耕地(旱改水)工作专班,专班组成如下:

组 长:徐 杰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向镝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全忠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 澈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齐兴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东旭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 幸 区财政局局长

庄志伦 区水务局局长

高 松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颀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应胜 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局长

王 军 区林业局局长

王 钰 贵州绿野芳田有限公司董事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三郊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验收工作组在绿野芳田公司,具体如下:

(一)工作专班办公室

主 任:王 钰 贵州绿野芳田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主任:宋 鑫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永辉 贵州绿野芳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向专班报告工作推进情况、遇到的困难、突出问题及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验收工作组

组 长:宋 鑫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光泽 区水务局党组成员

卢 浩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管理中心副主任

赵永辉 贵州绿野芳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杨发刚 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经济科负责人

颜 军 区财政局综合科负责人

杜 娟 区土地开发中心主任

罗红霞 区自然资源局地籍科负责人

阮 玲 区自然资源局用地科负责人

张老七 区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负责人

伍明元 区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三郊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提质改造耕地(旱地改水田)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结合工作职责,指导各乡(镇)、三郊街道办事处做好全区旱改水项目实施工作;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及建议。

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结合三调成果数据库实际情况分析,项目选址必须符合西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西秀区国土空间规划,同时做好与即将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按照《贵州省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备案要求,确保批准实施项目能够顺利入库备案。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做好项目踏勘选点、立项,确定整治范围,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规划设计,使项目实施具有可操作性、实施性。凡符合条件的地方都要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可以一个点立一个项目,也可多个点立同一个项目,总体上按照以下四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选址阶段。

2022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排查选址、现场踏勘定界,征求群众合理意见,组织完善前期基础资料,提出申报项目立项申请。

(二)前期工作阶段

2021年4月中旬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三)工程施工阶段

2022年5月初进场施工,7月底完成第一期第一批项目工程施工。

(四)验收阶段

2022年7月初开始进行第一期第一批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结算审计、新增耕地核定等后续工作。

(五)指标入库

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后,由各乡(镇)、三郊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项目后期管护措施,杜绝撂荒现象。同时,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开展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各乡(镇)、三郊街道办事处及参建单位积极配合,确保指标入库可以进行使用,并做好土地地类变更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为保障2022年度提质改造耕地(旱地改造水田)工作顺利推进,按照“政府领导、主体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其各自职责如下:

(一)绿野芳田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全区辖区内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评审和验收,提供有关规划的数据资料等工作。同时负责联系和提供相关的土地信息、数据、图件,协助各乡(镇)、三郊街道办事处开展排查选址,精准把控土地管理尤其是耕地开发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项目实施;负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地点开展项目现场踏勘、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开展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审计、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核定、项目报备等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报备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二)区自然资源局:作为行业监管、技术指导部门,监督和指导全区辖区内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评审和验收,提供有关规划的数据资料等工作。负责联系和提供相关的土地信息、数据、图件,协助各乡(镇)、三郊街道办事处开展排查选址,把握土地管理尤其是耕地开发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项目实施;配合绿野芳田公司组织对全区提供的项目实施地点开展项目现场踏勘、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指导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开展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审计、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核定、项目报备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报备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有关数据资料,解决提质改造耕地中涉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壤种植改良、土壤环境监测等相关问题、水利设施的布局;参与全区辖区内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评审和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抓好后期土地种植利用管护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参与全区辖区内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评审和验收。

(五)区发展改革局:协助开展项目规划和备案工作,对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实时报备,参与全区辖区内土地整治提质改造评审和验收等工作。

(六)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负责提供有关涉及项目实施需要的数据资料,负责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土壤污染等问题提供工作指导。

(七)区林业局:负责指导、审查旱地改造水田项目与林业产业规划有冲突的调整工作及涉及林地类型的认定,参与配合设计评审、竣工验收等工作。

(八)区水务局:负责指导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水资源配置、水保措施,参与配合设计评审、竣工验收等工作。

(九)区交通运输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实施田间道路工程的业务指导,参与配合设计评审、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各乡(镇)人民政府、三郊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项目所在地群众工作,征求群众意见,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项目实施,根据耕地“提质改造”潜力分析踏勘中具有改造条件的地块,向绿野芳田公司提供旱改水项目实施选址地点,并提出申请。同时,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地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确保完成辖区内项目的实施。项目工程竣工后,组织项目初验,提请正式验收。并组织交付使用,落实后期管护及合理利用土地等措施。

六、目标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年目标任务分解如下:杨武乡800亩、东屯乡600亩、双堡镇1000亩、黄腊乡1000亩、岩腊乡200亩、旧州镇700亩、刘官乡100亩、宁谷镇300亩、蔡官镇300亩。

七、经费补助

(一)各乡(镇)、三郊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标准

以实际验收确认的数据为依据,最终按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入库的指标数据为准,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适当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待指标交易后及时拨付。

针对旱改水指标:原则上标准按10000元/亩执行,其中包含综合经费4180元/亩;青苗补助费1320元/亩(备注:具体金额由乡(镇)审核把关,此项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320元/亩);三年管护费用1500元/亩(备注:原则上标准按照500元/亩/年拨付,每年一付,拨付到位后,由各乡(镇)、三郊街道办事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补助到承包户(种植户));地面设施补偿费1000元/亩(备注:含围墙、田坎、大棚等,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亩);不可预见费用2000元/亩(备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且需及时解决的事件时,可增加不可预见事件处理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亩)。

针对新增旱地指标:原则上标准按8000元/亩执行,其中包含综合经费3680元/亩;青苗补助费1320元/亩(备注:具体金额由乡(镇)审核把关,此项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320元/亩);地面设施补偿费1000元/亩(备注:含围墙、田坎、大棚等,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亩);不可预见费用2000元/亩(备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且需及时解决的事件时,可增加不可预见事件处理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亩)。

(二)绿野芳田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扣除成本后提取效益1%作为公司营收;提取1%作为区直参与部门工作经费(其中,0.5%作为区自然资源局工作经费,剩余0.5%由其余参与单位平分作为工作经费)。

(三)指标入库产生效益后的资金专款专用,资金进入区级财政,区级财政在一周内将资金拨付至区自然资源局,由区自然资源局统筹拨付至绿野芳田公司与佳垚公司的共管账户。

八、工作要求

各部门、乡(镇)、三郊街道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讲政治、顾大局,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协调推进,加强同区自然资源局和绿野芳田公司沟通对接,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对未按时完成任务致使工作严重滞后的,一律取消工作经费拨付,并报请区工作专班追究领导责任及相关人员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