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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撤销西秀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的情况公示

2025/07/31 1.5k 阅读 163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1〕30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申请终止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董事会或举办者自行要求终止的;

(二)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一年内不能正常开展职业培训或因故中断正常职业培训一年以上的;

(三)办学条件或办学质量下降,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基本要求的;

(四)无故不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和监督检查的;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结合我局2024年、2025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情况,安顺华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安顺市西秀区易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已中断正常职业培训一年以上,且连续2年无故不接受年检;安顺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已中断正常职业培训一年以上,且2025年无故不接受年检;安顺洋航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条件下降,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办学基本要求。

综上,我局决定撤销以下四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一、安顺华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安顺市西秀区易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三、安顺阳光职业培训学校

四、安顺洋航职业培训学校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实事求是,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851-33465670(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受理地址:西秀区西水路62号

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一审:李  欣

二审:沈怡怡

三审:杨红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