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公交直二公告〔2025〕第22期)
经我大队查明,2025年06月期间刘万义、韩彭妹、娄连秀、刘泽厚、王德平、龙海涛、杨荣光、董磊、郑焕广、刘三妹、帅老四、张小敏、杨云昌、娄国兴、马米、王平平、杨小站、谢小明、张世奇在我大队辖区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属于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我大队拟对刘万义、韩彭妹、娄连秀等19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刘万义、韩彭妹、娄连秀等19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前往我大队接受处理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大队将查明的违法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法律依据公告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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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驾驶证号或身份证号 |
已查明的违法事实 |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依据 |
违法事实及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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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万义 |
522425*******9774 |
2025年07月03日00时35分,刘万义驾驶贵GX566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虹山湖路中华东路至西水路1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刘万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3950106853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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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韩彭妹 |
522501*******5812 |
2025年07月10日11时00分17秒,韩彭妹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5公里500米处实施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
韩彭妹实施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3792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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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娄连秀 |
522501*******5549 |
2025年07月10日11时49分33秒,娄连秀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3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的交通违法行为。 |
娄连秀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3814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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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刘泽厚 |
522501*******7393 |
2025年07月10日11时31分02秒,刘泽厚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3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的交通违法行为。 |
刘泽厚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3088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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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德平 |
522527*******7083 |
2025年07月10日12时09分29秒,王德平驾驶贵GFH63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3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
王德平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3836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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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龙海涛 |
520422*******0275 |
2025年07月11日11时14分08秒,龙海涛驾驶粤VVA042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3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
龙海涛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045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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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杨荣光 |
522521*******2410 |
2025年07月13日09时51分39秒,杨荣光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4公里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
杨荣光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3979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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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董磊 |
522501*******5533 |
2025年07月13日11时30分02秒,董磊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4公里100米处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 |
董磊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012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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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郑焕广 |
520402*******0030 |
2025年07月13日10时53分54秒,郑焕广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4公里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
郑焕广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3990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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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刘三妹 |
522501*******5548 |
2025年07月13日11时47分37秒,刘三妹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4公里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
刘三妹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309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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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帅老四 |
522521*******2733 |
2025年07月17日11时17分23秒,帅老四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轿线5公里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 |
帅老四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6X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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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张小敏 |
522527*******2404 |
2025年07月17日10时00分00秒,张小敏驾驶贵GFJ15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轿线5公里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张小敏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353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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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杨云昌 |
522521*******2794 |
2025年07月17日10时55分33秒,杨云昌驾驶贵GCC954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安轿线5公里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
杨云昌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628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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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娄国兴 |
522521*******2739 |
2025年07月17日09时34分05秒,娄国兴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5公里500米处实施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
娄国兴实施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342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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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马米 |
520402*******5838 |
2025年07月17日10时38分21秒,马米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5公里500米处实施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
马米实施购买其他机动车未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61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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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王平平 |
520402*******0313 |
2025年07月17日15时52分07秒,王平平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蔡线3公里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
王平平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661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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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杨小站 |
520402*******0110 |
2025年07月17日11时01分08秒,杨小站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轿线5公里100米处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 |
杨小站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6950054639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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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谢小明 |
522527*******2116 |
2025年07月08日11时29分43秒,谢小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轿线6公里5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谢小明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3950105324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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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张世奇 |
422624*******1211 |
2025年07月10日11时50分35秒,张世奇驾驶贵GT9310号小型轿车在新安大道(头铺交叉口至蔡官交叉口)100米处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
张世奇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520402395009908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等证据证明。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刘万义、韩彭妹、娄连秀等19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我大队提出陈述和申辩,未提出申辩的,我大队将在本公告公布七日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47号(头铺新村旁)
联系电话:085133231758
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5年8月1日
一审:谷威
二审:吴昊
三审: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