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批复〈安顺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修编)〉的请示》(安市水呈〔2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顺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修编)》。
二、你局要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抓紧组织各县(区)开展安顺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申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有关资金支持,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统筹指导并加强向上汇报沟通。
三、你局要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同步做好后续资金使用监管和项目建设监督,确保项目按时建设完成。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