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61号),结合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特制定安顺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
《安顺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草案)》(起草部门:黄果树旅游区管委会、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安顺市传统饮食传承发展条例(草案)》(起草部门:市商务局)
《安顺市避暑康养旅居促进条例(草案)》(起草部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
《安顺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条例(草案)》(起草部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安顺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起草部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安顺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草案)》(起草部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政府规章项目
(一)政府规章审议项目
《安顺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政府规章调研项目
《安顺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草案)》(起草部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安顺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办法(草案)》(起草部门:市气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把好立法质量关。立法工作要自觉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要加强立法的前瞻性研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立法工作。要深入研究论证立法草案基本框架、主要内容、部门职责等,推动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破解,保证制度设计专业、科学且有效。同时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通过立法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筑牢立法民意基础。
(二)强化统筹协调聚合力,提升立法协同性。起草部门要聚焦重点难点,扎实开展研究论证,力争在起草阶段解决重要问题、消除重大分歧。立法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关联紧密的,起草部门要主动沟通、征求意见,力求形成共识,报送草案送审稿时,需一并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重大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市政府请示或报告。市司法局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链,确保立法见实效。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执行,严格按要求开展起草工作,对列入计划的审议项目,制定方案、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充足时间。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牵头起草的立法项目负总责,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未能按时完成起草任务的,要向市政府书面说明。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指导,主动掌握情况,严格把好立法审查关,确保高质量完成2026年度立法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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