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依法行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和完善创新激励政策。通过清理和破除束缚创新活力的陈规旧章和繁文缛节,为科研人员营造更宽松、更有获得感的环境,提升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有悖于激励创新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127号)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对有悖于激励创新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如下:
对有悖于激励创新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规范性文件废止3件。
附件:西秀区有悖于激励创新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
西秀区有悖于激励创新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清理机关:西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时间: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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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依据和理由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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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
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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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及《西秀区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西 府办发〔2009〕62号 |
废止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关于“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的要求,需对区府办发〔2009〕62号作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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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西府办发〔2010〕199号 |
废止 |
我区已出台《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奖励补助办法(暂行)〉的通知》(西府办发〔2017〕264号),已对我区知识产权奖励事宜作重新规定,所以需对西府办发〔2010〕199号文件进行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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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
西府办发〔2010〕200号 |
废止 |
我区已出台《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奖励补助办法(暂行)〉的通知》(西府办发〔2017〕264号),已对我区知识产权资助事宜作重新规定,所以需对西府办发〔2010〕199号文件进行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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