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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2019/08/01 2.0w 阅读 372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组成人员及有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区减灾委组成人员

主      任:陈天一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谢朝纲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徐时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荔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郭宝峰  区人武部部长

成      员:吴洪彬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鹏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幸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露颖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万世春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  林  区城管局局长

            杨德燚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  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舒玉明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朱光云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理忠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勇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峰  区水务局局长

            禇永红  区统计局局长          

            齐庆猛  区教育局局长

            张  颀  区科技局局长

            何 午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石开斌  区民宗局局长

            陈学军  区民政局局长

            梁正宇  区司法局局长

            王  海  区财政局局长

            严  锐  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局长

            程  晓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缪  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  健  区医保局局长

            全  优  区扶贫办(区生态移民局)主任(局长)

            赵德洪  区林业局局长

            肖旭宇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班  冀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陈  娟  市郊供电局局长

            梁正祥  区气象局副局长

            徐启鸣  团区委副书记

            杨开学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减灾办)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减灾委日常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曾胜兼任区减灾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减灾办副主任。建立区减灾办联络员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任区减灾办联络员。

二、区减灾委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重特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三、区减灾办主要职责

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区减灾委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区减灾委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区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办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全区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国家、省、市三级下拨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区政府办公室(人防科):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

区委宣传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宣传,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引导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区自然资源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 协助灾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制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指导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指挥中心、医院、重大危险源、大型流散场所等重点安置点和避难场所等设施的抗震防灾规划;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临灾避险演练。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发生灾害时、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的通行路线、重点确保高速公路、国道和主要省道、县道干线及灾区进出口的交通通畅;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发布水上航行安全信息、提醒、指导船舶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工作;履行水上搜救职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搜救和船舶防污染应急行动。

区农业农村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疫情和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报与防治工作;及时调拨救灾备荒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区水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地方性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气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奖励优待等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 协助灾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抗震设施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团区委: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支持和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参与抗灾救灾。

区统计局:参与防灾减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

区城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 协助灾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开展对道路、水、电、气等防灾基础设施保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积极争取救灾应急补助上级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

区教育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并协调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重建规划方案及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

区科技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统筹做好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区民宗局: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并协助少数民族地区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区公安分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全区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区民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单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区司法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立法和修订工作。

区财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

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文物类旅游景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区应急避难场所。

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制定;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助和心理援助。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区医保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医疗保障政策,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区扶贫办(区生态移民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做好水库、水电站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点的生产自救工作。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将受灾困难群众纳入农村建档立卡系统管理,确保在政策扶持下如期稳定脱贫。

区林业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开展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及森林和草原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督促指导灾后森林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

市郊供电局: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指挥所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区红十字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和动员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区消防大队: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未明确工作职责的成员单位,按本部门工作职责做好防灾减灾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