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办发〔2020〕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西秀区2020年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布)
西秀区2020年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函〔2019〕11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贵州省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有效遏制我区艾滋病疫情形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以艾滋病疫情严重地区为重点,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探索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治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性病传播上升势头,实现疫情稳中有降,将艾滋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二)具体目标
1.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2.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每月至少1次。
3.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比例不低于90%,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比例不低于95%。
4.当年新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确证后30天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2020年达65%以上,2022年达7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病毒裁量检测比例达95%以上。
5.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案件100%立案侦查;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100%进行重点管理和抗病毒治疗。
6.普通高校、职业院校100%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普通中学、职业院校100%开设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性健康教育课程;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立艾滋病自助检测器材、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2020年达80%,2022年达90%。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夯实政府主体责任,发挥部门工作优势。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聚焦艾滋病性传播,强化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坚持综合防治、开拓引领,加强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协同创新。
三、示范区类型
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四、工作周期
四年(2019年—2022年)
五、工作内容
(一)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由区政府主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西秀区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部门联防防控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夯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六大工程牵头部门和实施部门责任,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策略、探索工作模式、理顺工作机制、突破政策瓶颈。加强防治机构和防治人员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部门工作进展,加强多部门联合调研,推动解决防治工作的主要问题。
(二)加强综合防治,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
全面分析本地艾滋病防治形势,以艾滋病性传播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为抓手,全面落实监测检测、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治疗随访、预防母婴传播、血液安全、关怀救助等措施,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感染者,持续有效控制艾滋病输血传播、注射吸毒传播,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
(三)加强引领创新,破解防治重点和难点问题
1.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领域。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发艾滋病警示性教育、针对重点人群和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宣传材料,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信息精准推送,强化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宣传力度。
2.艾滋病综合干预领域。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估计。创新干预策略,制定完善政策并推广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卖淫人员等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流动人口、老年男性等重点人群安全套推广、“互联网+综合干预”、暴露前后预防等防治措施,加强艾滋病防治与性病防治整合,完善艾滋病防治相关社会组织的支持政策和监督评价机制。
3.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领域。全面开展新报告感染者溯源调查。妇产科、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计划生育门诊等重点科室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推动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核酸检测,社会办医疗机构具备筛查检测能力,探索第三方检测模式。疫情严重地区逐步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开展艾滋病检测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定期检测。推广“互联网+检测+综合干预”、自我检测、传递检测等检测模式,强化初筛阳性者后续支持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动员检测和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衔接,探索流动人口检测策略和措施。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推广检测治疗“一站式”服务,鼓励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感染者配偶告知,强化感染者流出和流入地治疗及随访管理衔接。
4.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领域。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强化监管场所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出所衔接,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衔接。开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专项清理行动,开展故意传播艾滋病、合成毒品、非法催情剂和壮阳药物等专项打击行动。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领域。优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助产机构与检测点共享,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推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加强感染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孕情并尽早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加强孕早期艾滋病检测、感染孕产妇病毒裁量检测、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等工作。
6.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领域。建立和完善部门及校内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课时。开展性教育、预防艾滋病入学教育和专题活动。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跨校学分课程等纳入教学内容,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活动内容。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有序设立自助检测材料、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
六、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1.成立工作专班
为贯彻《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精神,成立西秀区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陈天一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徐时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叶会飞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缪 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李露颖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曾 翔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党组书记、台办主任
何 林 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海 区财政局局长
朱光云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舒明玉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齐庆猛 区教育局局长
陈学军 区民政局局长
梁正宇 区司法局局长
程 晓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何 午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胡理忠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局长(主任)
张 健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褚永红 区统计局局长
王 波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生态移民局)副主任(副局长)
陈佳英 区妇联主席
班 冀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袁东海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田光玲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 源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刘连武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开学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于娜娜 区总工会副主席
蔡平平 区残联副理事长
吴小晶 团区委副书记
徐 勇 轿子山镇镇长
杨 洋 七眼桥镇镇长
张 凌 大西桥镇镇长
侯 林 旧州镇镇长
潘盛斌 双堡镇镇长
王兴玲 宁谷镇镇长
齐 林 蔡官镇镇长
李昌军 黄腊乡乡长
李灏宇 杨武乡乡长
郭朝超 岩腊乡乡长
王 雪 新场乡乡长
张 祥 东屯乡乡长
杨 勇 鸡场乡乡长
李光明 刘官乡副书记、副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周 佳 西街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吕 涛 东街办事处主任
粟显清 南街办事处主任
钟 敏 北街办事处主任
谭 刚 东关办事处主任
殷红霞 华西办事处主任
余新安 新安办事处主任
甘谦挹 新太社区党委书记、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柳 马槽社区党委书记、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曾小云 凤凰社区党委委员、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宇 区人民医院院长
蒋友琴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周志友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汪希亚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缪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连武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和协调我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制定示范区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整合全区艾滋病防治资源,负责示范区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治措施,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向省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
2.组建西秀区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部门联络员
为保障我区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落实艾滋病社会综合防治措施,组建西秀区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部门联络员,区卫生健康局刘连武同志为总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艾滋病综合防治部门联络员会议,落实本部门防控策略和措施,配合其它部门落实与本部门职责有关措施,西秀区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部门联络员成员组成如下:
|
总联络员 |
刘连武 |
区卫生健康局 |
13595338878 |
|
杨家亮 |
区卫生健康局 |
15121331445 | |
|
部门联络员 |
吕云昊 |
区政府办公室 |
15985302212 |
|
宾玉洁 |
区委宣传部 |
13158383008 | |
|
鲁德玺 |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
13698514141 | |
|
罗祖宇 |
区卫生健康局 |
18985742130 | |
|
邓 华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3765310000 | |
|
李佳蔓 |
区城市管理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18785380703 | |
|
部门联络员 |
郭俊梅 |
区财政局 |
18788671270 |
|
周洪勇 |
区公安分局 |
13595321259 | |
|
管 江 |
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 |
13908532838 | |
|
杨 琳 |
区司法局 |
15519038222 | |
|
曾永刚 |
区教育局 |
13885348134 | |
|
胡红玫 |
区自然资源局 |
13985722461 | |
|
肖 俊 |
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
13765313847 | |
|
黄 剑 |
区民政局 |
17708537000 | |
|
段向华 |
区市场监管局 |
13595300664 | |
|
胡廷帅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18798093485 | |
|
全湘滢 |
区统计局 |
15885727592 | |
|
罗红英 |
区妇联 |
18285395569 | |
|
全 勇 |
团区委 |
18722729617 | |
|
王 敏 |
区残联 |
13765378899 | |
|
罗 敏 |
区工商联 |
18085382582 | |
|
罗 倩 |
区红十字会 |
13595353785 | |
|
林 灿 |
区总工会 |
13765305534 | |
|
杨 娟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18744740990 | |
|
周 春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15761647937 | |
|
刘小溪 |
区医疗保障局 |
13885324566 | |
|
部门联络员 |
熊 淑 |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区生态移民局) |
13595379580 |
|
王 青 |
轿子山镇 |
18722786985 | |
|
张 勇 |
七眼桥镇 |
18334071030 | |
|
汪 青 |
大西桥镇 |
18083315441 | |
|
周 勇 |
旧州镇 |
13638535451 | |
|
朱绍刚 |
双堡镇 |
18285006025 | |
|
韦 丽 |
宁谷镇 |
13721537013 | |
|
谢 炜 |
蔡官镇 |
13158136195 | |
|
郭纲英 |
黄腊乡 |
15121313202 | |
|
赖 怡 |
刘官乡 |
13985742804 | |
|
方 胜 |
东屯乡 |
15185435088 | |
|
郑焕萍 |
杨武乡 |
13765367639 | |
|
顾海霞 |
鸡场乡 |
13765314973 | |
|
吴绍兵 |
岩腊乡 |
13885332297 | |
|
潘 琼 |
新场乡 |
13765004847 | |
|
何 欢 |
东街办事处 |
15185447662 | |
|
黄婷婷 |
南街办事处 |
13208507731 | |
|
陈 黔 |
西街办事处 |
18083383889 | |
|
杜以红 |
北街办事处 |
15692731871 | |
|
张 颖 |
东关办事处 |
13885302480 | |
|
部门联络员 |
吴一凡 |
华西办事处 |
13926962652 |
|
郭 馨 |
新安办事处 |
17785396688 | |
|
彭 贤 |
新太社区服务中心 |
18798720928 | |
|
韩韦韦 |
马槽社区服务中心 |
18083378883 | |
|
尚亚玲 |
凤凰社区服务中心 |
15870177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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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优丽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3765349958 | |
|
李仁菊 |
区人民医院 |
18788662586 | |
|
蒋丽玲 |
区妇幼保健院 |
18608532755 | |
|
吴国丽 |
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
13985733799 |
通过总联络员每年不定期召开部门联络员会议,掌握各部门工作动态,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多部门合作机制常态化运行,保证社会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3.责任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完成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各项工作,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防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困难。
区委宣传部:与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联系合作,开展广泛深入的艾滋病宣传活动。在201、30频道、户外电子屏播放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每月至少1次;开发新媒体平台3个(信息材料至少5个)。
区卫生健康局:制订实施我区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建立健全监测检测、基层艾滋病防治服务体系;制定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定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对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接受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督导检查,对艾滋病综合防控措施及效果进行评估,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总结推广防治工作经验和模式。
区财政局: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保障区级配套经费,满足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案件要立案侦查;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进行管理和抗病毒治疗。加强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将预防艾滋病与禁毒工作相结合,加强传统和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物质危害的宣传教育。
区教育局:建立学校在校学生宣传干预机制;在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100%开设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性健康教育课程。在职业院校100%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校内设立艾滋病自助检测材料、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
区民政局:对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工作中涉及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社会困难户、艾滋病受累儿童给子救济;为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提供生活救助;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艾滋病救助政策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和支持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区自然资源局:为艾滋病防控知识户外宣传提供支持性环境,将建立居民艾滋病防治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场所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塔山广场、驼宝山广场、若飞广场、大润发广场等设置艾滋病宣传栏各1块。
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汽车站、火车站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设置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为艾滋病防控知识户外宣传活动提供支持性环境。
区医疗保障局:将常规艾滋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区妇联:负责开展妇女面对面宣传,全年6次以上;负责对15-49岁妇女开展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知晓率达85%以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纳入职业培训,重点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中加入艾滋病防治知识及VCT的内容。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落实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
区统计局:负责向区创建办提供辖区相关的人口、环境、经济和文化教育等统计数据。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发廊、旅馆、酒吧等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年至少2次。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负责对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和居住社区开展艾滋病宣传,每年至少2次。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生态移民局):将艾滋病防治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支持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红十字会等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工作网络优势,深入开展“职工红丝带、青春红丝带、妇文面对面”等专项宣传活动。加大对妇女、校外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工防治的宣传培训。
其他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二)机构能力建设和技术保障
成立示范区技术指导专家组,制定和完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和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等具体措施。充实防治机构专业技术力量,保证防治工作需要。示范区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连武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宇 区人民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
庞 芬 区疾控中心主任、主管医师
汪希亚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周志友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蒋有琴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成 员:杨家亮 区卫生健康局疾控科科长
李 彤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庆平 区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鲍优丽 区疾控中心艾防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蔡 晓 区疾控中心艾防科副科长
吴小霞 区疾控中心艾防科副科长
燕 鹏 区人民医院抗病毒治疗中心
谢 羽 区人民医院美沙酮门诊主任
丁爱平 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仁菊 区人民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
罗祖宇 区卫生健康局疾控科工作员
胡 纯 区疾控中心工作员
黄 娟 区疾控中心工作员
蒋丽玲 区妇幼保健院工作员
技术指导专家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对西秀区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方案进行审定,开展培训、督导和技术指导,可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工作方案及工作重点。
(三)经费保障
示范区工作经费来源于中央补助地方重大疾病防控经费和示范区专项工作经费,经费设立专帐,按照国家财政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保证专款专用,加强审计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督导评估
示范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制定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对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督导评估。对各项工作开展滞后的部门,采取警告、限期整改等措施,工作仍无改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示范区终期评估将于2022年开展。
附件:西秀区2020年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计划
附件
西秀区2020年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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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域 |
工作内容与活动 |
活动目标 |
时间安排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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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协调、能力建设与运转管理 |
(一)防艾委协调会/领导艾防知识培训 |
1、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1次(启动会)、区防艾委例会召开1次。 |
2020年6月-10月 |
区防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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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公安、司法、羁押场所等部门协调会一次。 |
2020年5月-12月 |
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疾控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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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工作协商制度。 |
2020年5月-12月 |
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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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机构检测咨询培训班 |
开展医疗机构抗病毒治疗/咨询检测培训:规范抗病毒治疗、咨询检测服务流程,提高技能。 |
2020年1-12月 |
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 | |
|
(三)参加上级会议及培训 |
参加上级培训及相关会议。 |
2020年1-12月 |
区防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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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爱措施 |
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提高感染者或病人、致孤儿童生存质量。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及相关部门 | |
|
(六)工作督导与评估 |
开展防治工作督导,每半年一次,全年二次;同时接受上级专家组督导评估。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 |
2020年1-12月 | ||
|
(七)日常工作运转 |
日常随访、CD4检测、宣传干预。 |
2020年1-12月 | ||
|
二、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 |
(一)印制针对性强、适合本地可接受性强的宣传资料 |
对辖区老年艾滋病患者制作操作性强的宣传材料或视频。 |
2020年1-12月 |
安顺新芽禁毒志愿者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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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艾滋病监测、防治知识宣传、检测、咨询、干预;负责组织对区级所有医疗机构培训、督导;大众知晓率调查工作;负责实验室HIV检测、CD4细胞检测及设备维护、试剂耗材等;丙肝宣教与防治;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性病监测与防治;社会组织开展HIV检;日常工作运转及其他相关工作、印制宣传材料。 |
区疾控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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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联系合作,开展广泛深入的艾滋病宣传活动 |
广播电视宣传(12次/年)、开发新媒体平台3个(信息材料至少5个)。 |
区委宣传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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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性医院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及培训 |
在至少4家综合医院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及培训。 |
2020年1-12月 |
区卫生健康局、区属各医疗机构、区疾控中心 | |
|
(四)重点吸毒人群宣传 |
开展城区社区吸毒者中未参加针具交换及美沙酮维持治疗者面对面同伴宣传教育活动4次,每次25人,总覆盖100人。提高知晓率、降低感染艾滋病风险。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各办事处、新型社区 | |
|
(五)重点流动人口、农民工宣传 |
流动人口、农民工宣传活动。 |
2020年1-12月 |
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总工会、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 | |
|
(六)重点老年人群宣传 |
老年活动场所宣传活动。 |
2020年1-12月 |
区委老干部局、区民政局、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 | |
|
(七)重点妇女人群宣传 |
负责对15-49 岁妇女开展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艾滋病知晓率不低于85%;开展面对面宣传次数全年不低于6次。 |
2020年1-12月 |
区妇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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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12.1”“6.26”等宣教活动 |
开展“6.26禁毒日”“12.1艾滋病防治日”宣传活动。(12.1活动现场自愿抽血检测目标100人;关爱10名致孤儿童和10户困难感染者;慰问艾滋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 |
2020年6月、12月 |
区防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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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艾滋病性病综合干预 |
(一)娱乐场所重点人群(暗娼/嫖客)宣传干预 |
同伴教育活动(覆盖娱乐场所达90%以上),娱乐场所老板、领班及服务人员艾滋病健康知识教育活动,知识培训、监测检测至少400人。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各监测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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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KTV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 |
2020年1-12月 |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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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发廊、旅馆、酒吧等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年至少2次;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 |
2020年1-12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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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同干预 |
支持男男检测干预外包(另需合同及方案)。开展同伴教育宣传活动4次,每季度一次;同伴教育覆盖男男人群300人,提高知识知晓率,安全套使用率,降低高危行为,安全套推广使用:覆盖男男人群300人。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安顺MSM工作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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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病就诊者干预 |
医疗机构性病就诊者。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区属各医疗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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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系统职业暴露培训、暴露前后预防 |
控制医源性感染,提高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置能力,预防医源性感染。 |
2020年5-6月 |
区人民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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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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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美沙酮维持治疗 |
提高入组和维持率;做好三项检测。 |
2020年1-12月 |
区人民医院美沙酮门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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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针具交换工作 |
针具交换活动:聘请3名针具交换同伴教育员,开展同伴教育活动,预计覆盖100人以上。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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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扩大检测 |
(一)城区及乡镇医疗机构开展主动检测咨询 |
城区及乡镇医疗机构开展HIV检测100%全覆盖,按常住人口28%开展检测。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区属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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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高危人群检测 |
1、吸毒人群监测检测:完成200人; |
2020年1-12月 |
安顺新芽禁毒志愿者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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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娱乐场所人群监测检测(暗娼人群监测):400人;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各监测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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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男人群监测检测(支持外包男男工作组):至少300人。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安顺MSM工作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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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安司法监管场所检测 |
对监管场所羁押人员监测检测服务:1800人。 |
2020年1-12月 |
虹山人民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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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哨点监测 |
男性性病门诊病人问卷调查、采样检测、数据录入电子表格、汇总等;区疾控负责数据录入、分析、撰写工作报告等。 |
2020年1-8月 |
市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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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吸毒人群问卷调查、采样检测、数据录入电子表格、汇总等;区疾控负责数据系统录入、分析、撰写工作报告等。 |
2020年1-12月 |
虹山人民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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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丙肝宣传防治。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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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测实验室运转与质量控制管理 |
初筛实验室监测检测用仪器及试剂。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区属各医疗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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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随访与治疗 |
(一)新发感染者告知 |
对当年新发现的感染者100%进行告知,及时安排上药治疗。 |
2020年1-12月 |
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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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 |
对感染者进行随访管理,确保随访率98%以上。 |
2020年1-12月 |
各乡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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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抗病毒治疗管理 |
建立辖区区、乡两级共管感染者机制,定点医院、区疾控、乡镇办对感染者和病人共同完成感染者和病人的宣传动员、抗病毒诊疗咨询、随访、追踪、CD4检测、病载检测等及数据录入,(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90%),新发现病人转介治疗比例≥95%),CD4检测率达90%,病载检测率及病载抑制率均≥90%,提高感染者综合管理能力。 |
2020年1-12月 |
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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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抗病毒治疗任务,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按照“病人路途远近、经济困难程度、服药依从性”等因素给予治疗病人检测交通补助。 |
2020年1-12月 |
区人民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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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感染者/病人转介机制 |
对HIV筛查阳性者、病人治疗进行转介。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区属各医疗机构及同伴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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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药品储运 |
保证药品能够满足病人需求。 |
2020年1-12月 |
区人民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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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人体检 |
对感染者和病人中经济困难的病人在抗病毒治疗过程中的体检费给予补助。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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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 |
(一)处理涉及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播行为 |
(一)处理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播行为; |
2020年1-12月 |
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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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监管场所艾滋病宣传干预检测工作 |
负责职责范围内监管场所防艾HIV检测咨询,落实与艾滋病有关的案件举报和立案处理程序,建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长效工作机制。 |
2020年1-12月 |
区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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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 |
(一)艾滋病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 |
及时对高危孕产妇开展建档管理,建立区妇幼保健院与定点医院和疾控中心转介机制。 |
2020年1-12月 |
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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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开展艾滋病检测 |
区妇幼保健院在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开展艾滋病检测。 |
2020年1-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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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 |
(一)支持高校开展艾防宣教 |
对安顺学院在校学生开展艾滋宣传,制作宣传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检测、咨询、开设知识讲座和宣传干预工作等系列宣传活动。 |
2020年11-12月 |
安顺学院志愿者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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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顺职院在校学生开展艾滋宣传,制作宣传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检测、咨询、开设知识讲座和宣传干预工作等系列宣传活动。 |
2020年11-12月 |
安顺职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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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顺职院、安顺机械工业学校、安顺一中、三中、九中、西秀区高级中学、旧州高级中学、安顺学院等8所学校在校学生开展宣讲活动。 |
2020年1-12月 |
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各相关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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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建立艾滋病快检点 |
建立大中院校监测检测点,开展学校HIV检测服务。 |
2020年1-12月 |
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各大中专院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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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校自助检测试剂销售或发放;安全售卖或发放 |
在高校安装检测试剂售卖发放机、安全套自动发放机。 |
2020年1-12月 |
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各高校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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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教育部门开展高中初中艾防宣教 |
建立学校宣传干预机制;张贴宣传画、播放防艾宣传片(初中以上学校设立防治艾滋病宣传专栏,公共卫生间张贴防治艾滋病宣传画;高中段以上学校每学期观看青少年防艾宣传片各一次)。 |
2020年1-12月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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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社会组织 |
安顺MSM工作组(民政未注册)开展男男性行为检测干预 |
支持男男检测干预外包。男男人群监测检测至少220人以上,开展同伴教育宣传活动4次,每季度一次;同伴教育覆盖男男人群220人,提高知识知晓率,安全套使用率,降低高危行为。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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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引领创新破解难点重点问题 |
艾滋病扩大检测 |
建立高危人群免费自我检测平台(微信或小程序APP)。 |
2020年1-12月 |
区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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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抗病毒治疗 |
新发(旧)感染者下沉到各乡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
2020年1-12月 |
各乡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