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要求,西秀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增加事项如下(见附表),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西秀区人民政府增加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附件
西秀区人民政府增加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
序号 |
权力 类型 |
权力名称 |
权力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 依据 |
承办 机构 |
追责对象 范围 |
|
1. |
行政许可 |
设立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43号);《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
单位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