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依法打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4/28 9.9k 阅读 545 点赞

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部署,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打击力度,防范化解非法改装车辆造成的重大风险,减少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深入推进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市治超办印发的《2022年治超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执法为民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坚持教育引导和处罚相结合,结合实际和个案制定整治措施,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执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治理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规范货运市场秩序,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有效改善道路运输安全通行环境,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率,推动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货车非法改装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工作专班,实行公安、交通双牵头,负责统一协调全区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工作。

组 长:胡 雪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杨跃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何金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颀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 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忠荣 省交通综合执法四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成 员:熊海刚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 炯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宁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朱 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杨 悦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 莽 直属交警一大队大队长

杨友谊 直属交警二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街道办、新型社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熊海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督促、推进非法改装车辆的整治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对维修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根据西秀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交通、工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梳理辖区范围内维修企业(点),重点梳理疑似有改装、拼装货车的维修企业(点)。并制定联合检查维修企业(点)计划,按照双随机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1次不少于2家。二是重点对非法经营(含超经营范围情况)、无证经营、违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多次劝导后仍进行非法改装行为的维修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若该维修企业未依法备案的,交通执法部门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若维修企业擅自改装货车的,交通执法部门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进行责令停业整顿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大路面联合治超力度。根据西秀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四支队、交警直属一、二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办、新型社区,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安排执法人员组成路面联合治超小组,每月至少开展三次联合路面稽查。重点查处从事运输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改(拼)装主要表现形式为加高货厢栏板、加装钢板、安装液压泵等。联合执法期间查获的违法改装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当场改装违法行为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条件不成熟的,可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法律文书,在合理期限内由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交通执法部门可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责令道路运输经营者改正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应及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改正,若用非法改装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非法改装行为是初次且及时改正的,给予教育引导,可不予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按照一车一档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并建立联合处置情况表,注明是否存在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情况。属于违法超限的由省交通综合执法四支队依法卸货,属于违法超载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属非法改装的由区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罚。规定时间内,联合处置表中三家单位如实填写处置情况,作为解除证据登记保存的依据。乡(镇)、街道办、新型社区、区公安分局、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维护执法现场秩序,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非联合执法期间各相关单位查获的限期内未整改的非法改装车辆和进行违法超限超载的改装车辆,按照执法权限查获后,要及时告知联合执法部门及时处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严厉打击不听劝阻和教育的违法当事人。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直属交警一、二大队、省交通综合执法四支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新型社区

(三)加强源头企业的监管力度。根据西秀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成员单位要加强源头企业监管,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巡查,重点对称重过程和称重记录进行检查。对货运站场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和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严格处罚。其他行业部门监管的源头单位发现违法超限装载的,严格依法处理。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大对车辆检验企业的检查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联合对车辆检验企业进行监管,通过查阅审验货车资料和视频,查看其是否对有明显改装的货车进行检验合格,督促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检验项目和标准,检验人员要认真查验车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公安交管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牵头单位:直属交警一、二大队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至5月初)

各部门结合实际,印制宣传单和宣传标语,在醒目地点和深入维修企业(点)、源头企业、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宣传,同时开展路面执法时对涉嫌有非法改装行为的空车驾驶员进行宣传和教育;对用非法改装车辆进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由执法部门对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后果后方可放行。力争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0月底,为期六个月)

各部门按照前期梳理的台账和货车行驶规律,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打击非法改装维修企业(点)和进行教育后仍继续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源头企业违规装载的行为,并建立整治行动台账,加强动态管理,严惩一批典型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全面整治非法改装车辆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初,为期一个月)

各部门对货车非法改装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找准差距和不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补齐短板,实现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从思想上作风上进行深刻反思警醒,切实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要将货车非法改装治理作为“打非治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重从严开展专项行动,较真碰硬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结合实际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此项工作推动取得实效。

(二)严肃问责问效。专班办公室要对各责任部门任务落实、政策执行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单位相互推诿、执法单位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按照《安顺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挂牌督办。

(三)强化部门协作和分工。货车非法改装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协调行动,将货车非法改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共同推进实施。

(四)完善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定期向区超限超载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将本部门无权查处的案件抄送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及时向区超限超载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处理结果。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