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气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区委建设“一中心五园区”的发展思路,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西秀气象发展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核心气象业务能力取得明显进步,气象防灾减灾和服务保障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水平显著提高。气象预报精细到1公里,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分别达到120分钟、45分钟,气象灾害监测率提升到90%。
到2035年,气象业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气象基础设施更加先进和完善,与全市同步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现代气象体系,与全市同步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复杂山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明显增强,气象与地方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大幅提升,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建设
1.提升气象综合监测能力。2023-2025年在全区范围内新建四要素自动气象站1套、微型智能气象站5套、新建S波段天气雷达1部、视程障碍现象仪1套、交通气象站12套、农业小气候站3套、三维闪电站1套,以及气象防灾减灾智能服务终端在乡(镇、街道)应用。逐步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显著提高气象数据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2.提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立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对流天气、提前1天预报未来72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建立健全应急广播播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与主流媒体信息共享及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绿色通道”机制,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智能服务终端在基层应用,逐步实现预报预警信息向各级应急责任人精准靶向发布,多渠道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3.推进台站基础设施建设。2023-2025年推进实施西秀气象站升级改造,有效提升台站基础能力,打造“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智慧高效、环境友好、绿色安全”的气象现代化台站。(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各乡(镇、街道))
4.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推动气象灾害防御融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村(社区)建设。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能,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推动各行业和社会公众主动开展防灾避灾行动。强化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运用,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的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能力。开展常态化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科普教育等工作,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常态化安全监管考核,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登记划分,加强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督查督办局、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
1.强化人工影响天气组织保障。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区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及工作职责,构建规范高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人工影响天气新型工作体系。按规定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野外作业生活补助、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各乡(镇)完善作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推广物联网、智能识别等信息安全新技术应用,人影弹药物联网覆盖率至85%。(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乡(镇))
2.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建设完善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增强短时临近预报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能力。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和作业站点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安全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和新型作业装备应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体系。开展作业高炮、火箭换装及自动化改造,完成11套作业装备自动化改造,更新高炮10门、火箭架3座。完成5个作业站点及区级指挥中心接入网络光纤及监控、装配基层防灾减灾智能终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烟草局,涉炮乡(镇))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1.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把气象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发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业务,提升粮食生产和特色产业全过程、全链条气象服务能力。建立农业与气象服务联动机制,开展特色作物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气候品质认证,逐步建立特色农业产业气象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开展金刺梨、中药材、茶叶、烤烟等农用技术指标研究,建立金刺梨、蔬菜等一体化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和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用好行政村应急广播系统,完善行政村气象信息传播网络,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提升旅游产业气象支撑能力。推动气象与旅游深度融合,为“城郊游”“乡村游”“入城游”“过夜游”等旅游新业态提供气象服务支撑。开展“避暑旅游目的地”、气候品牌创建。发展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旅游气象服务业务,应用智慧旅游气象综合服务云平台,为景区提供风险预报、天气实况、雷电灾害、雨情水情等信息支撑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气象局)
3.实施“气象+”赋能行动。为光伏发电、风电、水电等行业的能源安全和能源保供实施定制化精细化专业气象服务,围绕国(省)高速、乡村公路、开展分灾种、分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开展水库蓄水、江河防洪科学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提升水库集水区人工增雨能力,围绕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作用,助力产业发展、服务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供电局,各乡(镇))
4.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服务业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为城市空气质量管控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充分挖掘气候生态资源价值,开发优质生态气象服务产品,推动立体气候资源向绿色经济产业转化。(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林业局)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1.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围绕重大规划、项目、能源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加强气候资源分析、灾害性天气致灾临界阈值、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相关研究纳入我区科技计划予以支持。积极参加省市气象科研团队,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研究,不断增强气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和科技局、区气象局,各乡(镇))
2.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大区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人才队伍建设。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气象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实施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培养造就气象领域优秀人才、区管专家。(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气象局,各乡(镇))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统筹部署,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协调指导,形成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强化气象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御雷电灾害、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执法范围,强化联合监管。
(三)加强支撑保障。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气象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区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将气象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人工影响天气、乡镇自动气象站维持、防雷安全监管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定期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督查,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区人民政府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和评估,确保工作落实。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