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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4/02/05 1.3w 阅读 329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规定,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方能正式印发公布实施。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前,应当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承办单位在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三、严格抓好落实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决策执行情况。

四、严格实行动态调整

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过研究论证后提出调整意见报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将动态调整的目录报区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公布实施。

附件: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附件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要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1

西秀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细则(试行)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西秀区

教科局

第一季度

2

西秀区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西秀区

民政局

第二季度

3

西秀区关于规范管理农村村民建房指导意见(试行)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西秀区农业农村局

第二季度

4

西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西秀区自然资源局

第二季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