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城郊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8年以来,受全国性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暂时关闭全区生猪交易市场。目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之规定,结合当前发展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放全区所有合法经营、竞争有序、安全便捷的生猪交易市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全区所有合法经营、竞争有序、安全便捷的生猪交易市场。
二、开放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有关要求
(一)由各乡(镇、城郊街道)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生猪交易市场的立项审批、经营许可、项目用地、环境保护、动物防疫防控、动物产地检疫、违法打击、生产安全、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服务。
(二)各乡(镇、城郊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生猪交易市场内设置生猪产地检疫报检点,合法合规出具生猪检疫票。
(三)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不具备生猪交易市场违规交易、病死畜禽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西秀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