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经营性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个体《道路运输证》拟注销公示

2025/07/06 1.3k 阅读 170 点赞

根据《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有关问题的批复》黔运货〔2016〕7号文件要求,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期的货物运输企业及个体业户,及配发的《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经媒体公告后注销其《道路运输证》。我局按规定将西秀区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车辆及个体《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5日。

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公示结果启动注销程序。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情况及时处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孙长峰;联系电话:0851-35726048

QQ邮箱:912822067@qq.com

地址:安顺客车东站公交总公司二楼

附件1:西秀区年审超期的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台账

附件2:西秀区货运企业及个体超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西秀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7日

一审:孙长峰

二审:肖  峰

三审:赵  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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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