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西秀区在2023年4月整合优化成果的基础上,对全区自然保护地开展了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现将西秀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西秀区共有自然保护地3处,均为自然公园,批复总面积共计13291.70公顷,其中:贵州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面积12500.00公顷;安顺邢江河国家湿地公园,面积601.24;安顺市虹山湖省级湿地公园,面积190.46公顷。
二、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
2023年4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西秀区共有自然保护地2处,均为自然公园,即贵州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安顺邢江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约为6904.8公顷。
三、2025年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
2025年6月,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办公厅生态环境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总体要求及《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经西秀区有关部门研究,并报西秀区人民政府同意,拟对西秀区自然保护地作撤销、回填整合优化。
1.拟撤销。根据《规则》,拟将符合“......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保护价值不高的自然公园进行撤销”规定的1处国家级自然公园(贵州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撤销,总面积12500.00公顷。
2.拟回填。根据《规则》,对前期因永久基本农田调出造成的11个“天窗”进行回填,继续保留在自然保护地内,回填“天窗”面积5.69公顷。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西秀区自然保护地总数量由3处调整为1处,总面积由13291.70公顷整合优化为242.25公顷。西秀区人民政府组织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安顺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文广局、区民宗局等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召开会议并征求意见,均同意撤销贵州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现将西秀区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采取书面形式反馈,并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西秀区林业局。
公 示 期: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子邮箱:xxqlyj@126.com
联 系 人:董文字
联系电话:18085389888
附表:1.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比表
2.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名录
表1 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比表 单位:个、公顷
|
整合优化前 |
整合优化后 | ||||||
|
自然保护地类型 |
数量 |
面积 |
自然保护地类型 |
数量 |
面积 | ||
|
合计 |
3 |
13291.7 |
合计 |
1 |
242.25 | ||
|
森林公园 |
小计 |
1 |
12500.00 |
森林公园 |
小计 |
0 |
0 |
|
国家级 |
1 |
12500.00 |
国家级 |
0 |
0 | ||
|
湿地公园 |
小计 |
2 |
791.7 |
湿地公园 |
小计 |
1 |
242.25 |
|
国家级 |
1 |
601.24 |
国家级 |
1 |
242.25 | ||
|
地方级 |
1 |
190.46 |
地方级 |
0 |
0 | ||
表2 整合优化后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名录 单位:公顷
|
名称 |
类 型 |
面 积 |
所在县(市、区) |
|
安顺邢江河国家湿地公园 |
国家级 |
242.25 |
西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