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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二标段)

2025/12/16 1.2w 阅读 280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选址位于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海子村、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九龙山村、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塘上村、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大猛沙村大猛沙组、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龙潭村青杠林组、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马陇村看牛厂组、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青杠坡村新坝子组、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松林村岩松组。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卫铭富

联系电话:18285372005

电子邮箱:226728413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贵州源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7585119354

电子邮箱:22247620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公示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双堡镇海子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双堡镇海子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双堡镇海子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海子村

建设内容:新增养殖面积2494.6m2,总养殖面积为4989.2m2,新增部分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量为5654头,存栏量2827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永丰大道与迎晖大道交汇处东二环路廉租房小区3号楼1-1号

联系人:卫工

电话:1828537200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源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7585119354  

电子邮件:22247620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双堡镇九龙山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双堡镇九龙山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双堡镇九龙山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九龙山村

建设内容:新增养殖面积2494m2,总养殖面积为4988m2,新增部分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量为5654头,存栏量2827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永丰大道与迎晖大道交汇处东二环路廉租房小区3号楼1-1号

联系人:卫工

电话:1828537200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源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7585119354   

电子邮件:22247620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双堡镇塘上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双堡镇塘上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双堡镇塘上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塘上村

建设内容:新增养殖面积2494.6m2,总养殖面积为4989.2m2,新增部分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量为5654头,存栏量2827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永丰大道与迎晖大道交汇处东二环路廉租房小区3号楼1-1号

联系人:卫工

电话:1828537200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源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7585119354   

电子邮件:22247620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大猛沙村大猛沙组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大猛沙村大猛沙组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大猛沙村大猛沙组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大猛沙村大猛沙组

建设内容:新增养殖面积3168m2,总养殖面积为6336m2,新增部分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量为7180头,存栏量359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永丰大道与迎晖大道交汇处东二环路廉租房小区3号楼1-1号

联系人:卫工

电话:1828537200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源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7585119354  

电子邮件:22247620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龙潭村青杠林组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龙潭村青杠林组养猪场)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龙潭村青杠林组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龙潭村青杠林组

建设内容:新增养殖面积3840m2,总养殖面积为7680m2,新增部分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量为8704头,存栏量4352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永丰大道与迎晖大道交汇处东二环路廉租房小区3号楼1-1号

联系人:卫工

电话:1828537200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源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7585119354   

电子邮件:22247620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马陇村看牛厂组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马陇村看牛厂组养猪场)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马陇村看牛厂组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马陇村看牛厂组

建设内容:新增养殖面积3648m2,总养殖面积为7296m2,新增部分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量为8268头,存栏量4134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永丰大道与迎晖大道交汇处东二环路廉租房小区3号楼1-1号

联系人:卫工

电话:1828537200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源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7585119354  

电子邮件:22247620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青杠坡村新坝子组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青杠坡村新坝子组养猪场)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青杠坡村新坝子组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青杠坡村新坝子组

建设内容:新增养殖面积2880m2,总养殖面积为5760m2,新增部分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量为6528头,存栏量3264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永丰大道与迎晖大道交汇处东二环路廉租房小区3号楼1-1号

联系人:卫工

电话:1828537200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源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7585119354   

电子邮件:22247620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松林村岩松组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松林村岩松组养猪场)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岩腊乡松林村岩松组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松林村岩松组

建设内容:新增养殖面积3850m2,总养殖面积为7700m2,新增部分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量为8726头,存栏量4363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永丰大道与迎晖大道交汇处东二环路廉租房小区3号楼1-1号

联系人:卫工电话:1828537200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源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7585119354   

电子邮件:22247620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初审:鲍丹丹

复审:彭勇

终审:曹瑶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