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暂扣车辆报废处理的公告

2025/12/29 1.9w 阅读 156 点赞

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对部分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的涉案车辆进行扣留,并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敦促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主三个月内到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接受违法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报废!

此公告即日起生效,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现将扣留机动车车辆号牌或无号牌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等车辆特征进行公告,相关信息见附件。

附件:直属二大队暂扣车辆公告信息清单12.30.xls


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

2025年12月30日

一审:张婷

二审:李晶

三审:齐乐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