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民政部令第77号,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持续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重点打击情形:根据工作部署,重点打击伪装冒用官方背景、使用“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命名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线下被取缔后变换名称在线上继续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事先通过以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方式一:登录民政部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方式二:关注民政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三、举报内容及方式
社会各界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提高甄别能力和警惕性。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辖区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民政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活动地点、活动内容等相关线索材料。
(二)举报方式
西秀区民政局
0851-12345、0851-33225959、xxqmzjbgs@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我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秩序。
特此公告。
安顺市西秀区民政局
2026年4月9日
一审:金祖荣
二审:胡红梅
三审:蔡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