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灾减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2024年各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和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安顺市中小型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安顺市2024年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docx
附件3.安顺市中小型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名单(2024年度).xls
安顺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