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安竞争审查〔2022〕1号)的要求,我中心认真对照《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2〕2号)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更加扎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的通知》(黔市监发〔2020〕2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对2019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日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不存在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2022年5月31日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