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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6/03/01 9.2k 阅读 288 点赞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

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