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批准实施《安顺中心城区西秀产业园新城北单元新安大道西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顺中心城区西秀产业园新城北单元新安大道西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西秀产业园新城北单元、新安大道西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
二、你局要会同西秀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规划》指导作用,指导做好西秀产业园新城北单元、新安大道西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管理工作,有序推动西秀产业园新城北单元、新安大道西单元的开发建设,完善该片区城市功能。
三、《规划》实施中须严格执行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土地性质、容积率等核心指标,确保该片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如需修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内容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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