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16家西秀区区级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现予以公告。请以下社会组织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2025年2月18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将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移交西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被撤销登记后不得再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安顺市西秀区区级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名单.xls
西秀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9日
一审:李晓清
二审:金祖荣
三审:蔡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