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公交城二公告〔2026〕第3期)
经我大队查明,杨洲、陈加富、周春兰、杨文芳、朱启江、彭平珍、胡艳、张祖平、严县红、莫光惠、伍德周、余平平、鲍吉美、黄成奎、吴启燕、黄绍文、谢保国、刘真祥、罗小顺、代双成、胡定贤、曹春芹、谢永红、张安芳、赵玉富、伍航、代玉万、吴海华、杜红利、魏强、田文华、张文权、李贵保、熊舟、张正方、肖日承、卢丽丽、陈潺、罗邦勇、陈家祥、詹成福、肖友生、罗雪芹、严朗、杨晓洋等45人2025年期间在我大队辖区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属于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我大队拟对杨洲、陈加富、周春兰等45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杨洲、陈加富、周春兰等45人依未在法定期限内前往我大队接受处理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大队将查明的违法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法律依据公告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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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驾驶证号或身份证号 |
已查明的违法事实 |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依据 |
违法事实及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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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洲 |
5225011993****201X |
2025年07月29日10时52分00秒,杨洲驾驶贵GKL03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路武当山路口200米处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 |
杨洲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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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加富 |
5111221965****2950 |
2025年07月10日10时52分00秒,陈加富驾驶贵GLX70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东收费站路口20米处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 |
陈加富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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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春兰 |
5225011989****7349 |
2025年06月26日16时54分00秒,周春兰驾驶贵GHB31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迎晖大道西秀区人民法院通道20米处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 |
周春兰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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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杨文芳 |
5225011964****1626 |
2025年08月31日11时16分00秒,杨文芳驾驶贵GEL126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燕安路口15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
杨文芳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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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朱启江 |
5225271978****005X |
2025年08月26日10时03分00秒,朱启江驾驶贵GAM576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武当路武当山路口至北二环路15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
朱启江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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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彭平珍 |
5225011972****0626 |
2025年08月28日13时07分00秒,彭平珍驾驶贵GDS915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迎晖大道迎晖大道与黄果树大街交叉口5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彭平珍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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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胡艳 |
5225271983****2529 |
2025年08月19日12时45分00秒,胡艳驾驶贵GBE415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中华南路老大十字至新大十字1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胡艳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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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张祖平 |
5225211957****0817 |
2025年08月19日11时16分00秒,张祖平驾驶贵GKY650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武当路武当山路口至北二环路5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张祖平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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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严县红 |
5225011992****9445 |
2025年08月17日17时42分00秒,严县红驾驶贵GNZ18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中华东路市委路口1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严县红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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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莫光惠 |
5225011959****0426 |
2025年08月12日10时24分00秒,莫光惠驾驶贵GHN84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迎晖大道迎晖大道与黄果树大街交叉口55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莫光惠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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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伍德周 |
5204021994****0053 |
2025年08月10日16时45分00秒,伍德周驾驶贵GFF27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燕安路口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伍德周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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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余平平 |
5225291995****0228 |
2025年08月10日14时51分00秒,余平平驾驶贵GHQ49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塔山东路新大十字至中华东路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余平平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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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鲍吉美 |
5225211970****3695 |
2025年08月05日09时53分00秒,鲍吉美驾驶GEL93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好吃街加油站消防通道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鲍吉美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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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黄成奎 |
5225011968****2010 |
2025年07月31日10时14分00秒,黄成奎驾驶贵GEU29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虹山湖路中华东路至西水路5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黄成奎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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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吴启燕 |
5225011965****8342 |
2025年07月22日10时31分00秒,吴启燕驾驶贵GFS66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虹山湖路中华东路至西水路5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吴启燕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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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黄绍文 |
5129231970****137X |
2025年07月22日10时16分00秒,黄绍文驾驶贵GFW69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东收费站路口5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黄绍文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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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谢保国 |
5225011957****2011 |
2025年07月16日12时08分00秒,谢保国驾驶贵GDF432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好吃街加油站消防通道2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谢保国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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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刘真祥 |
5225011951****4617 |
2025年07月16日11时22分00秒,刘真祥驾驶贵GAL088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好吃街加油站消防通道2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刘真祥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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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罗小顺 |
5225011982****0626 |
2025年07月13日16时19分00秒,罗小顺驾驶贵GFJ59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屯堡大道5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罗小顺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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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代双成 |
5225011959****3815 |
2025年07月13日10时48分00秒,代双成驾驶贵GCT337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屯堡大道5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代双成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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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胡定贤 |
5225011964****161X |
2025年07月10日10时00分00秒,胡定贤驾驶贵GHE5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定安大道(东段)东关办大水沟村卫生室对面的平交路口至两六路2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胡定贤实施饮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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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曹春芹 |
5225261978****1485 |
2025年07月08日10时51分00秒,曹春芹驾驶贵GES34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东收费站路口2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曹春芹实施饮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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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谢永红 |
5225011968****001X |
2025年07月06日15时07分00秒,谢永红驾驶贵GFP00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路中华东路至西水路2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谢永红实施饮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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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张安芳 |
5225011963****0029 |
2025年07月01日17时16分00秒,张安芳驾驶贵GEE59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路中华东路至西水路2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张安芳实施饮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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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赵玉富 |
5129021967****5674 |
2025年06月27日15时52分00秒,赵玉富驾驶贵GCH262号轻便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路中华东路至西水路2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赵玉富实施饮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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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伍航 |
5204022007****0358 |
2025年06月27日15时04分00秒,伍航驾驶贵GJT50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路中华东路至西水路2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伍航实施饮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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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代玉万 |
5225011958****2030 |
2025年06月13日10时26分00秒,代玉万驾驶贵GCB51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路中华东路至西水路2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代玉万实施饮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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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杜红利 |
3213242000****4691 |
2025年05月30日16时09分00秒,杜红利驾驶无牌无证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东收费站路口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杜红利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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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吴海华 |
5225011993****6532 |
2025年07月10日10时00分00秒,吴海华驾驶贵GH1111号小型汽车在安顺市西秀区贵烟线15公里1米处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其他类型的机动车未从事营运的)交通违法行为。 |
吴海华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其他类型的机动车未从事营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拟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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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魏强 |
5125301981****7414 |
2025年02月26日23时00分00秒,魏强驾驶无牌无牌无证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定安大道(东段)东关办大水沟村卫生室对面的平交路口至两六路8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魏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出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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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田文华 |
5225011993****7332 |
2025年09月28日16时10分00秒,田文华田文华驾驶贵GV618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木公路0公里5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田文华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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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张文权 |
5204022003****2012 |
2025年09月28日16时10分00秒,张文权驾驶贵GEF87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天瀑酒店路口2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张文权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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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李贵保 |
5225261960****0014 |
2025年09月18日09时41分00秒,李贵保驾驶贵GJM35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东收费站路口4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李贵保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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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熊舟 |
5204022002****0059 |
2025年09月11日11时05分00秒,熊舟驾驶贵GHK130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中华南路老大十字至新大十字2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熊舟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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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张正方 |
5225011959****1219 |
2025年09月02日09时57分00秒,张正方驾驶贵GLV20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虹山湖路武当山路口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张正方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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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肖日承 |
5225011967****1610 |
2025年09月09日10时15分00秒,肖日承驾驶贵GAC146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东收费站路口15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
肖日承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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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卢丽丽 |
5224251999****1828 |
2025年09月18日10时03分00秒,卢丽丽驾驶贵GDV847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东收费站路口480米处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拖拉机 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
卢丽丽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拖拉机 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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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陈潺 |
5201112000****3924 |
2025年09月28日17时09分00秒,陈潺驾驶贵GJG75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天瀑酒店路口200米处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 |
陈潺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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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罗邦勇 |
5225271998****2333 |
2025年09月09日09时53分00秒,罗邦勇驾驶贵GKW73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虹山湖路武当山路口100米处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 |
罗邦勇实施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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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陈家祥 |
5225011966****1616 |
2025年02月26日23时00分00秒,陈家祥驾驶无牌无证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定安大道(东段)东关办大水沟村卫生室对面的平交路口至两六路3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陈家祥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出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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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詹成福 |
5225011964****1639 |
2025年07月07日20时12分00秒,詹成福驾驶无牌无证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驼宝山广场路口3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詹成福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出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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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肖友生 |
5225211966****0832 |
2025年07月08日10时48分00秒,肖友生驾驶贵GDX81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东收费站路口28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肖友生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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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罗雪芹 |
5225011965****1228 |
2025年06月26日16时43分00秒,罗雪芹驾驶贵GBP777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迎晖大道西秀区人民法院通道2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罗雪芹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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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严朗 |
5225012001****1655 |
2025年05月30日17时33分00秒,严朗驾驶无牌无证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黄果树大街(东段)东收费站路口10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严朗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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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杨晓洋 |
5225011997****9018 |
2025年05月26日09时46分00秒,杨晓洋驾驶无牌无证轻便二轮摩托车在虹山湖路中华东路至西水路20米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拖拉机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杨晓洋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上述事实有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杨洲、陈加富、周春兰等45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我大队提出陈述和申辩,未提出申辩的,我大队将在本公告公布七日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47号(头铺新村旁)
联系电话:0851—33231758
安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二大队
2026年3月6日
一审:张伟宸
二审:李 晶
三审:杨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