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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1/05/09 3.5k 阅读 463 点赞



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及《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asjyjjjk@163.com,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陈应菊     联系电话:0851-33226682


                                          安顺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0日



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及《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教育质量观,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把立德作为育人首要任务,制定并有效实施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2.注重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化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德育是灵魂、智育是核心、体育是保障、美育是升华、劳动教育是措施”,坚持德育为先,提高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提升美育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建设,重视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发和实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体育局)

3.注重协同共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根据办学定位、育人特色和办学条件,合理规划建设学校环境文化,倡导学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加强校园网络内容建设,打造具有广泛影响的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网站和网络互动社区;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运行机制,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强化家庭教育的作用;落实各类教育基地免费向学生开放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服务学校育人活动,积极发挥家庭教育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常态化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建立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督促指导、教育培训制度,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管教能力。建立健全家长、教师和社会人士定期研讨交流机制,提升协同育人水平。整合利用资源,探索学校和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继续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

4.探索课后服务。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多渠道探索课外服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深化内涵发展,促进提质增效

1.强化五项管理。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切实抓好手机、作业、睡眠、读物和体质五个管理,把“五项管理”作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的重点、作为提高和改善学校办学水平的重点,作为改进课堂教育和教学评价的关键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优化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教师课前要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要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各地要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注重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加强资源供给。加快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积极谋划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教育保障任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持续改善办学条件,重点倾斜相对贫困区域,不让一个困难家庭孩子掉队。科学编制乡村教育振兴发展规划,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整体推进。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加强农村“两类学校”达标建设,积极探索乡村教育的学区制管理,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用。依托特色风情小镇、生态康养小镇等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政策,探索引导城市公办优质名校在乡镇办学建校或领办乡镇学校,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下沉,助力乡村教育振兴。(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规范学校管理。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和相关制度,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学生发展指导意见、优化作业管理指导意见、学生社会实践与劳动教育校本化实施方案等。完善集体备课和校本教研及校长教师推门听课制度,落实教学常规检查,推进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发展。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促进小幼双向衔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阳光校园·智慧教育”云平台,完善以大数据为主的教育管理、监测、评价、服务体系,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加强创新实验室、综合实验室建设,探索5G在教育领域的场景应用试点,开设人工智能教育和编程课程。实施中小学“三个课堂”工程,加快提升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实施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三、深化教育改革,完善评价体系

1.明确改革目标。紧紧围绕建设特色教育强市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保障服务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师资保障和改革保障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全面激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建立科学质量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文化知识和思想品德培养紧密结合,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紧密结合,把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重视学生学业成绩,更加重视学生人格塑造、能力培养和全面素质提高。各级政府应处理好发展素质教育与升学考试的关系、提高教学质量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关系、规范管理与激活学校办学活力的关系,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多元评价体系,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教育局)

3.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成果,常态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保持辍学学生常态化动态清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不断提高命题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教育局)

4.健全质量评价。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要坚持正确方向、育人为本、问题导向、以评促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

1.强化校长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原则上要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经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校长选任机制与管理办法,定期对校长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继续留任的重要依据。加大校长队伍的培养培训力度,遴选优秀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作为后备队伍,实施未来校长培养计划。鼓励优秀校长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严格落实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加大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统筹调剂、动态调整,加强事业单位编制存量挖潜,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到薄弱学校任教,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帮扶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强化培养培训。创新教师培养管理机制,搭建安顺教师云平台,继续实施“名优培养工程”。深入实施中小学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造就在全国、全省、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家和一大批潜心育人、扎根山乡、示范带动的骨干教师。以“国培计划”为引领,市级培训为抓手,县级培训为基础,校本研修为根本,建立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研修制度体系。加大对新任教师三年期规范化培训,确保新任职教师三年接受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推进“三同”(同学习、同考核、同成长)工程,实施“启航”“青蓝”“卓越”计划。采取市级示范培训和送教送培等方式,强化对农村学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教学和教研能力的培养培训。创新方式,继续做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名班主任、教坛新秀的培养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明确教研机构及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奖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完善市、县两级教学研究体系,为教研机构配齐所有学科专(兼)职教研员。积极推进县级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建立县级教研机构兼职教研员制度,组织经常性教研活动。全面推进教研队伍培训,完善培训机制,改进培训内容,转变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激发教研员参训动力。鼓励安顺学院、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社会化、开放式、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在职干部、教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5.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责任,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市、县财政将各级公办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切实为学校发展减负。推进学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班主任津贴补助。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学校越边远艰苦补助越高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将公办乡村幼儿园教师纳入生活补助发放范围。清理和规范对教师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各类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各种报表填写,违规抽调借用教师等行为,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性事务负担,让广大教师专研教学、潜心育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学校党支部和教师党员,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员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深入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安顺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实施方案》,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规范,创新师德教育,大力营造师德师风建设良好生态。充分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推行师德考核黑名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师德考核、诚信承诺、失信惩戒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综合保障,促进优质均衡

1.加强党的领导。要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党政有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县级党委、政府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汇报。(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2.落实部门职责。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指导各地做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及聘任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部门要营造教书育人良好氛围。编制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地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使用和退出管理工作,指导各地落实县管校聘,推进教师合理流动、轮岗交流和学区走教。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强化督查问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坚决纠正截留、挤占、 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资源等行为。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其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使用、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大力精简、从严控制对学校的检查评比、材料上报等,实行清单式管理,规范管理各类进校园的活动。对违规办学、招生、有偿补课、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抢赶进度等行为建立负面清单,定期通报有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

4.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抓好思想引领和舆论引导,推动提供更多儿童优秀文化产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营造教书育人良好氛围。注重在教育观念、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稳定机制,优化校园育人环境,改善社会育人环境,构建教育诚信环境。加强绿色校园和绿色课堂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高效利用资源,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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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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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