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贵州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个性普法内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二、普法对象
全办工作人员、区直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工作者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与水平,为平坝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工作计划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计划,作为区委编办班子理论学习、室务会、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广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促进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强化网络媒体平台运用,发挥好本办普法阵地作用。利用单位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转发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图文,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二)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法治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2025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宪法学习教育纳入班子理论学习,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培训计划,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深入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宣传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工作、融入生活。
四是深入开展国际禁毒日活动。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观看禁毒宣传教育片,生动展现毒品危害及防毒拒毒技能,切实强化全体干部职工识毒防毒拒毒的行动自觉,营造人人参与禁毒斗争的浓厚机关氛围。
五是深入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坝,持续性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禁毒预防、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防治家庭暴力、消防安全、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禁毒、反恐反邪教等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助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三)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
借助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契机,依托各类普法阵地与网络媒体平台,将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作为核心学习内容,扎实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注重实现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有机衔接、协同推进,着力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发展。
(四)做好在线学法用法工作
充分运用“贵州网院”“学习强国”和“法宣在线”APP在线学习平台,认真做好2025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日常学法工作,按时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在“法宣在线”系统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做到普法参学率和合格率达到100%,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水平。
(五)学习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
立足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
五、责任领导
区委编办副主任 任倩
六、责任部门
综合股、业务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七、联系方式
陈林 3422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