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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委编办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2025/05/20 1.3w 阅读 405 点赞

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贵州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个性普法内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二、普法对象

全办工作人员、区直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贵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工作者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与水平为平坝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工作计划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计划,作为区委编办班子理论学习室务会、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广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促进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强化网络媒体平台运用,发挥好本办普法阵地作用利用单位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转发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图文,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二)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法治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2025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学习教育纳入班子理论学习,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培训计划,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深入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活动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宣传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工作、融入生活

四是深入开展国际禁毒日活动。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观看禁毒宣传教育片,生动展现毒品危害及防毒拒毒技能,切实强化全体干部职工识毒防毒拒毒的行动自觉,营造人人参与禁毒斗争的浓厚机关氛围。

五是深入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坝,持续性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禁毒预防、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防治家庭暴力、消防安全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禁毒、反恐反邪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助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

借助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契机,依托各类普法阵地与网络媒体平台,将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作为核心学习内容,扎实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注重实现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有机衔接、协同推进,着力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发展。

做好在线学法用法工作

充分运用“贵州网院”“学习强国”和“法宣在线”APP在线学习平台,认真做好2025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日常学法工作,按时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在“法宣在线”系统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做到普法参学率和合格率达到100%,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水平

)学习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

立足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

五、责任领导

区委编办副主任 任倩

六、责任部门

综合股、业务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七、联系方式

    陈林 3422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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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