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命名2023年度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的公示

2024/01/18 6.0k 阅读 489 点赞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宣传部  中共安顺市委统战部  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际,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研究提出2023年度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西秀区人民法院

西秀区杨武乡杨武居委会

西秀区七眼桥镇本寨村

平坝区乐平镇大屯村

平坝区平引路消防救援站

普定县马场镇

镇宁自治县沙子乡弄染村

镇宁自治县第四小学

国家税务总局镇宁自治县税务局

关岭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关岭自治县春晖精神病医院

关岭自治县坡贡镇凡化村

关岭自治县薪传学校

紫云自治县猫营镇黄鹤营村

经开区春雷社区服务中心安酒社区

经开区西航办事处

黄果树旅游区党工委政治部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安顺市民创办(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委)

联系电话:0851-33285067  0851-33283660

电子邮箱:17588672209@163.com

通信地址: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大楼8楼D0807

邮政编码:561000 


中共安顺市委宣传部

中共安顺市委统战部 

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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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