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做好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际,经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推荐申报,市民宗委评审研究,拟推荐西秀区等11个地区和单位作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参评对象。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推荐参评对象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7日起至5月11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1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我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联系单位: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51—33285067/1821234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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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安顺市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对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共计11个)
安顺市西秀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安顺市民族中学
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坝区天龙镇
国家税务总局平坝区税务局
普定县补郎苗族乡
关岭自治县党外人士活动中心
经开区幺铺镇阿歪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