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气候变化,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安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顺实际,公开招聘《安顺市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安顺市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办法。
内容:规章资料汇集、文献前期梳理与研究、调研、撰写规章草案及注释稿、根据规章项目工作需要参加各阶段相关会议并备询答辩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项目标的
20万元以下,超过20万元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5年12月底前。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
3.课题团队人员熟悉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并掌握行政立法相关法规、政策,具备较强的法律服务技能。
4.课题团队人数规模4人及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1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接。
五、报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价书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加盖公章)
4.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团队将相关报名资料提交至安顺市气象局办公室(地点: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与永丰大道交叉路口往北200米,气象局办公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33253203、18188138043),报名材料若为复印件请加盖报名团队所在单位公章。
七、项目评选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以价格和机构综合实力综合比选确定项目承接主体,结果将在安顺市司法局和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安顺市气象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