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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完善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9/12 1.2w 阅读 195 点赞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49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黔医保发〔2019〕4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保障,维护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障权益。我局起草了《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镇职工生育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25日;

意见建议邮寄地址: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北山路17号,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208办公室,邮政编码:561000;

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851-33227791。

附件1-安顺市城镇职工8个门诊慢性病病种及待遇标准一览表.xls

附件2-城镇职工8个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doc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城镇职工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镇职工生育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镇职工生育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