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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01/14 2.0w 阅读 513 点赞

     一、本部门2023 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件(作出执法决定案件2件),均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案件,没有行政处罚案件。作出执法决定的2件案件没有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今年来,本部门共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次,开展案件评查,查阅卷宗2件,对所有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实现全覆盖。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初步完成《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计划于2024年在中心官网增设执法公示栏,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进行公布。二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采购了8台执法记录仪,制定并印发《安顺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程》,实现了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统一。三是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为稽核执法科,配置了1名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制审核人员,制定并印发《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一是2月-4月组织2021年以来新进公务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共24人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知识专题培训会议,并进行了2次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二是5月23日邀请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执法培训,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以及行业的典型司法案例,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适用问题以及执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5月-8月,中心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2人通过在线培训的方式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设集中学习培训。四是12月6日邀请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行政复议法修订情况深入开展专题宣讲,加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

(三)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监督情况

 一是实现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对离开行政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及时注销执法证件。二是明确稽核执法科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构,并配备行政执法监督员2名,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均已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三是稽核执法科对2023年作出的2件行政处理决定案件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存在的错误。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行政执法制度不够完善。受制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因素,我市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覆盖面不够高,虽然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赋予的执法权,但中心对应缴未缴的相关投诉事项仍以协调维稳为主。中心虽然印发了行政执法操作规程,但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够完善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相关执法配套制度还有欠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难度较大。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因中心行政执法工作刚进入起步阶段,执法经验欠缺,对执法工作的认识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避免出现执法工作程序及操作上的瑕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持续强化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的学习,继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思想观念。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要求,按照省、市行动计划有关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对存在的短板问题查缺补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配套制度及投诉工作流程,开展执法催缴工作,重点针对涉及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以有效、规范的行政执法促进单位依法缴存,维护职工权益。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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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